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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2012级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第二批)

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2012-11-04

各位考生:

  感谢各位对我院的关注和信任,欢迎报考我院的推免硕士研究生,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说明

2012年我院有11个专业可以接收推免生,专业名称如下:

学术型6个:计算机应用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学位5个:材料工程、控制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

我院将在10月13日—10月14日组织第二批推免生复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告知复试信息。请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尽快提交申请材料或自己携带在复试前提交。

能准时参加本次复试的同学请发确认邮件到 yjsb@siat.ac.cn ,邮件主题“姓名—学校—申请专业名称”。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地点

备注

10月12日

到深圳

 

 

到达深圳并安排入住,

交通及住宿安排见附件

10月13日

上午

体检

南山区西丽人民医院

1.空腹(携带身份证和证件照片,费用自理)

2.体检项目必须包括:一般常规检查、尿检、胸透、心电图、转氨酶检测,体检后请将收据交研究生办,以便我院领取体检报告

3.地址:西丽镇留仙大道与沙河西路交汇处(请自行前往,不统一组织),到医院交通信息详见附件

4.对于9月26日上午还没到达深圳的同学可以根据复试的具体安排在27号或28号再体检

10月13日

15:00-17:00

提交材料及复试说明会

综合素质测试

A区602教室

 1、未提交材料的同学补交申请材料

2、具体复试情况安排

10月14日

9:30-18:00

复试

A区601会议室

 

三.提交材料清单

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此表复试合格后补交)。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中填写、打印)。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复印件。

5.在本年级专业的学习成绩(或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须标明参与排名的总人数)。

6.《2011年推荐免试生面试登记表》。

(二)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如果有不能按时提交的材料,可于10月20日前补交。

 

四.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录取

1.各复试小组将本组复试结果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查后,结合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发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所在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院),报名结束后将有关材料寄至我院研究生办。

2.复试成绩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六.公示与争议解决

1.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755-86392086。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七、特别申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3.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说明:来往深圳的交通费、在深圳期间产生的食宿费及体检等费用均由考生个人承担。

复试工作联系人:研究生办 陈润(0755-86392096)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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