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深圳中国特色先行示范区建设,夯实鹏城实验室作为网络信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基础平台,2024年鹏城实验室将联合华南理工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实行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及公开招考三种招生方式。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一、招生类别及规模
1.学术学位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软件工程(083500)
2.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电子信息(085400)
3.招生规模:25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
二、学习方式、学位授予及学习地点
1.所招收博士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等其他要求按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华南理工大学-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鹏城实验室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由华南理工大学组织,在华南理工大学完成,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结合鹏城实验室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在鹏城实验室(深圳)完成。
3.符合华南理工大学毕业和学位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华南理工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和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报考时应已修完所有硕士课程并提供成绩单,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须符合学校公布的申请条件。
(四)以本科直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报考流程
申请考核制报考流程及时间要求参见《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scut.edu.cn/2023/1019/c30382a522096/page.htm)。申请考核制材料明细及整理要求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引》。
硕博连读攻读考生需提交材料见《关于招收2024年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3/1027/c14562a522925/page.htm)。
考生须于2023年11月22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申请材料至未来技术学院(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未来技术学院B1C-419 ,常老师收)。
五、审查考核
审查考核分为鹏城实验室考核和华南理工大学考核(包括申请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具体由鹏城实验室与华南理工大学成立的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组织。
鹏城实验室考核主要包括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华南理工大学根据鹏城实验室考核意见择优确定进入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华南理工大学考核(包括申请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参照《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录取与就业方式
(一)华南理工大学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复试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综合考核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本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分别在鹏城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网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签订入学承诺书。
考生的资格审核结论和材料评审、复试成绩仅在本招生年度有效。未于本招生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复试者,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新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华南理工大学,全脱产学习。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
七、学费与奖助
录取后的考生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向华南理工大学缴纳学费。
鹏城实验室为联培博士生专门设立鹏城科研津贴,按实验室相关办法执行。华南理工大学不再发放奖助学金。
八、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华南理工大学有关文件处理。
九、其他
1.博士研究生不依托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开展课题及论文研究,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如身体因素)而不符合联合培养的要求,通过鹏城实验室和华南理工大学教育或协调无效者,经博士研究生课题联合指导小组同意,华南理工大学审核通过后,可停止联合培养,原则上予以退学。
2.未尽事宜参见《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3.本招生简章分别由华南理工大学和鹏城实验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华南理工大学
联系电话:
020-81181672(未来技术学院)
020-87113401(学校研招办)
Email:
hannan@scut.edu.cn(未来技术学院)
adyzb@scut.edu.cn(学校研招办)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cut.edu.cn/
学院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未来技术学院B1C-419
2.鹏城实验室
联系电话:0755-85902112
Email:yzb@pcl.edu.cn
鹏城实验室官网:https://www.pcl.ac.cn
鹏城实验室招生网址:http://yzw.pcl.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鹏城实验室C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