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迫切需要,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工
咨询和联系方式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徐爱群
联系电话:(Tel)020-87111481;(Fax)020-2223649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西湖厅305室(邮编:510640)
备注:请考生将以上附件1(或附件2)、附件3及“报考者个人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到aqxu@scut.edu.cn,请将邮件命名为“工程博士+考生名字+报考领域名称”。
2013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迫切需要,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英文名称: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缩写: D.Eng)。
工程博士与工学博士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侧重于工程应用和工程管理能力的培养。工程博士教育立足国家重大需求,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校企联合培养未来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一、招生领域与研究方向
(一)电子与信息领域(代码085271)
1.电子与信息学院
(1)通信系统与智能感知技术
(2)集成电路设计与系统集成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二)能源与环保领域(代码085274)
1.轻工与食品学院
(1)废水和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2)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
(3)过程优化与节能
(4)资源的高值化和高效利用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污染控制与环境修复技术
(2)生态保护与环境管理
(3)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3.电力学院
(1)智能电网
(2)能源高效利用技术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职工程技术、工程管理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优良,诚信守法;
2.报考者的学位学历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
(4)符合以下条件的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条件: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B.获得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C.具有下列之一的成果:a)有3篇已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1篇;b)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5名;c)获得3项以上(含3项)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2名;D.获得1项国内领先以上的成果鉴定,排名前3名。
3.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4.正在承担或参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级重大工程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报考与选拔
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考核”报考与选拔方式。
1.个人申请:网上报名成功后,由个人直接向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提交报考申请材料,并交考试费100元/人。
报名受理时间:
2013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到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提交资料并缴纳考试费。(注:学校放假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至2月25日)
如外地考生须汇款考试费的,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通过邮局汇款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汇款单上需填写考生姓名,收款人姓名:徐爱群。
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3月31日前获得所在企业人事部门的同意推荐,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括:
①《2013年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2。如是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委培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委托培养”的意见并盖公章;
②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2013年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见附件3;
③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见附件4;
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复印件各一份,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⑤在职报考考生需提供近3年组织承担或主要参加的工程项目、论文、专利、鉴定、获奖等列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参加的重大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与成果材料等复印件;
⑥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⑦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参加学校的考核选拔。
2.专家考核:4月中旬由研究生院组织校企专家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与外语水平测试。面试针对申请者的工程实践能力、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报考流程如下图:
向研究生院申请并提交材料 |
专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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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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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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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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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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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与招生规模
1.录取工作由我校自主组织,择优录取。
2.2013年我校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0名。
五、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2.以在职委托或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采取个性化的培养形式,课程体系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和培养对象的特点定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工程博士研究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采取灵活的授课形式。
3.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需与学校、委培的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博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
六、学位授予与毕业
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企业或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联合指导,选题直接来源于相关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或企业生产实际中重大关键问题。学位论文工作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与工程实践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过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毕业证书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徐爱群
联系电话:(Tel)020-87111481;(Fax)020-2223649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西湖厅305室(邮编:510640)
注:相关附件下载请登陆:http://202.38.194.239:8081/zyxw2/showdetail.asp?newsid=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