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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13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介绍

华南理工大学 /2013-10-17

一、学院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专业起始于1905年广东政法学堂。1993年学校复建法学专业,199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起招收双学位学生,2002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着向综合性大学方向发展的宗旨,学校于2004年成立了法学院。2006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正式成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七个二级学科授权点。20074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8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及在职法律硕士,2010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以及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周末班法学硕士。20113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正式成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成为广东省重点优势学科,并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法学院位于风景优美的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拥有独立的学院办公大楼,配备了模拟法庭、法学图书馆、中外法学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法律人家”咖啡书屋、法律职业技能演练室、法律诊所、多媒体课室等教学、研究与学生活动场所等。教师全部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事教学工作。

法学院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比利时、香港、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建立了教师定期互访、学生互换、定期进行学术交流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三、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完成法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 3 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课形式以面授为主,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3.培养费用为每年1.5万元/生,三年合计4.5万元/生。

四、课程体系

公共基础课:法律英语、邓小平理论

专业基础课:法学方法论、民法学基础与前沿、刑法学基础与前沿、经济法专题、宪法专题、行政法专题、民事诉讼专题、刑事诉讼专题、法律思想史专题

专业核心课:物权法专题、债权法专题、商法专题、合同法专题、知识产权法专题、劳动法专题、环境资源法专题、司法伦理学专题

五、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与讨论: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主要以课堂讲授和课堂讨论方式进行。

名师论坛:广邀法学界权威专家、法律实务精英和优秀校友来院举办论坛活动。

移动课堂:安排一系列同课程进度结合的法律实务调研考察活动,将办案现场直接变成移动课堂。

六、项目特色

华南地区最好的教学设施、图书设备与学习环境

精选的优秀师资队伍,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教授

理工科背景,注重实践的教学理念

国际化的教学资源,强大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国内一流的名师讲座与学术论坛,开拓学生学术视野

众多的校友,广博的人脉资源

七、师资队伍

1.院内师资(部分)

姓名

 

职称

主要研究领域

社会职务

徐松林

教授

刑法学

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中国刑法学会理事

广东省检察学会副会长

广东省刑法学会副会长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兼职教授

葛洪义

教授

博导

法理学

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理学会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兼职教授

张洪林

教授

博导

法制史

广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婚姻家庭法学会副会长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张富强

教授

博导

经济法学

华工财税法研究所所长

广东省财税法研究会会长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关永宏

教授

知识产权法学

华工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

全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

胡学相

教授

博导

刑法学

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广州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

曾友祥

教授

博导

刑事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术团队负责人

广东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

陈年冰

教授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术团队负责人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刘国臻

教授

博导

民商法学

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广东涉外投资法律学会常务理事

吴家清

 

教授

博导

宪法学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

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会长

余军

教授

博导

法学理论

广东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广东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广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外部评议特聘专家

广东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

 

2.院外师资(讲座师资)(部分)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研究领域

柯恩

Jerome Cohen

教授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

中国国际法、合同汉、仲裁法

於兴中

教授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

与行政学系

法律与社会理论、法律文化

法理学、比较宪政

刘剑文

 

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际经济法、税法学

李明德

 

教授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知识产权

许章润

 

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

法律思想史、犯罪学

 

八、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经过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员风采

(图片请见电子版)

十、咨询和联系方式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西湖厅三楼305室)

话:(020)87111481 真:(020)22236499

页:http://www.scut.edu.cn/zyxw/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话:(020)39380303 传真:39380308

联系人:俞老师 招生邮箱:x2fx@scut.edu.cn

址: http://www.scut.edu.cn/la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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