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经各学院复试,现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荐免试生)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月3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问题,可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20-87113401。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还需经过广东省考试院和教育部的联合审查,经省、部联合审核通过的才能成为正式录取名单。未能通过联合检查、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学籍学历有问题并且未按时交送所需相关材料、政审未通过、录取类别为定向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未及时寄送协议、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