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考生:
我校拟于2017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一)参加统考(不含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下列对应专业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02经济学 |
50 |
50 |
50 |
180 |
03法学 |
50 |
50 |
50 |
180 |
07理学 |
50 |
50 |
50 |
180 |
08工学 |
50 |
50 |
50 |
180 |
10医学 |
50 |
50 |
50 |
180 |
12管理学 |
50 |
50 |
50 |
190 |
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按学科方向以及报考类别,对总分、单科提出更高要求。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应符合上表要求,单科可降低5分。
(三)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考生,总分14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30分。
(四)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必须先通过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
(五)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经过学院及学校审核通过。
(六)2017年各学院录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学院可以专门针对在职人员提出更高的复试要求。
二、参加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硕博连读考生只需核对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用收取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
(二)所有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自备体检费约100元及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三)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在网上打印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四)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和方式由学院自定,经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后上网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同时要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录取时分别按报考学院、专业对考生的复试成绩或加权成绩(复试、初试成绩综合)排序,由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导师有权不选择同专业第一志愿非报考该导师的考生。
(六)考生在录取时招生类别一经确定,不得再予更改,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