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程序: 1.4月10日上午8:00时依次在23号楼206室报到验证: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的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全部复印件审核,并交上述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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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方式: 1.笔试:全部考生统一参加学院笔试,满分100分,闭卷,时间为2个小时(按专业分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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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拟录取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根据学校录取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