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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4-25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13〕70号),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 招收学科:软件工程。
    2. 招收导师:学院有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
    3. 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3)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的合格者。
    (4)招收原则:宁缺勿滥。
    二、申请采用“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见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申请者来自国内“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科院、省部级研究院所或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的其它大学。欢迎在国外和港澳台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报考。
    2. 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发表EI或SCI索引论文1篇,或者2篇统计源/核心期刊论文。
    4. 英语水平
    通过相关英语水平考试(报考时提供相应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6≥450 或IELTS ≥6.0或TOEFL ≥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重要国际会议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5. 由2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专家推荐。
 
    三、申请审核程序
    1.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12月14日。
    2.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12月22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送交(邮寄)至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软件学院办公室,同时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8:30—12:00),现场提交地点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1号楼1308房,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外地申请者可以邮寄报名材料和通过邮局普通汇款缴交报名费(汇款单上需填写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收款人姓名:刘萍)。
    申请者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情况登记卡》,《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定向就业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的意见(请注意我院招收在职博士的比例限制和导师资格);
    ②两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知名专家的推荐信(模板在网报系统下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⑤申请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⑥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⑦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⑨其它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3.资格审核
    (1)学院按照学科成立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拟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
    (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
    (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院根据专业考核结果并结合体检等综合考察情况确定录取资格。
    (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四、考核
    1.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5位或5位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
    2.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份。
    3. 考核形式:笔试+面试
    接收导师决定笔试(或上机操作)的考核内容,并实施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为口试。面试针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根据申请者申请条件、笔试、面试情况以及接收导师的招生指标,考核小组对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五、录取原则
    1.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结果综合排名、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选,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因导师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
    3.在职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有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的导师不能招收新的在职博士研究生。
    4.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寄发。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入学前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软件学院
    邮    编:510640
    现场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308室
    联 系 人:刘萍 ,Email: cspliu@scut.edu.cn;
    联系电话:020-39380295-3651,87110588 传真: 020-3938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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