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我校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及复试的须知如下:
一、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
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业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综合(面试)由各学院单独组织,考试和面试的具体事宜如下:
1、考试时间和地点
①考试时间:2013年1月2日上午8:30—11:30(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具体为2013年1月2日上午8:00—下午14:00)。
②考试地点:北校区(五山)31号楼或27号楼,具体地点见考试证。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一般安排在2013年1月2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考试证。
3、专业基础课考试及专业综合(面试)要求
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须携带“第二阶段考试证”、有效的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和面试。
4、打印“第二阶段考试证”
符合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27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页(http://www.scut.edu.cn/zyxw/),点击“2012年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考试证打印系统”,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入系统,核对报考学院名称、报考领域名称、专业基础课名称以及通讯地址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准确无误,请点击“打印”按钮,系统自动打印一份“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仅限工程硕士的考生,面试时将此表交主考老师)和“2012年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考试证”;如果“通讯地址”有误,需要在系统中修改,提交正确信息;如果“专业基础科目”有误,需要下载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专业学位考生情况变更申请表(点击下载),于2012年12月28日16:00前传真到专业学位办(传真号:020-22236499,联系电话:87111481),不经过批准的更改信息无效。按照“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要求“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即:考生不可以变更报考类别和领域。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查。审查材料含以下两方面,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①网报系统中打印《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考试费:
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缴纳考试费160元/人。
二、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
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第二阶段复试的具体事宜如下:
1、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 、有效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复试。
①打印“复试通知书”
符合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于2012年12月27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页(http://www.scut.edu.cn/zyxw/),点击“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复试通知书打印系统”,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入系统,请点击“打印”按钮,系统自动打印 “2012年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书”。
②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专业学位类别
|
复试报到时间
|
复试报到地点
|
公共管理硕士
|
待定
|
见复试通知
|
法律硕士
|
待定
|
见复试通知
|
2、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审查材料含以下两方面:
①网报系统中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②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请注意: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费
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缴纳考试费80元/人。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