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程序: 1.3月28日8:30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南校区B11南308室报到,领取复试流程表,验证(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并收取所有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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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方式: 1. 专业课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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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