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程序:
1.3月28日8:30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南校区B11南308室报到,领取复试流程表,验证(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并收取所有复印件)。
2.3月28日9:00全体复试考生到B11北座101进行英语口语与听力面试。
3.3月28日9:30声乐、器乐考生到B11圆柱楼一楼学术报告厅进行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考试;西方音乐史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的考生到B11北座203进行各专业方向的理论笔试;B11北座205视唱练耳专业的考试进行专业面试与笔试。
4.3月28日15:00综合素质面试、视唱练耳(戏剧美学考生除外)、钢琴(西方音乐史学视唱练耳作曲理论专业考生)、专业素质考核(戏剧[舞台艺术]美学)项的测试。
3.3月29日10:30,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5.3月29日11:30,通过复试的考生发放《体检表》,并通知考生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6.4月1日9:00,对通过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发放以下材料:(1)政审表(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只对普通全日制考生)(3)协议书(委培生)(4)请拟录取的学生校对通讯地址(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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