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0.4+专业课笔试成绩*0.6)*0.4+英语口语与听力*0.1+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5;
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0.6+复试成绩*5*0.4。
二、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不含小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不予录取;
2、英语笔试成绩不得低于30分;
3、按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录取,额满为止。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2012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汇总表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