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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 /2012-10-25

各位考生: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已经公布,复试工作将于3月21日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复试工作具体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相关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学院线、评分方案会陆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本网站公布的信息。各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会在本网站发布复试通知,届时由考生本人在本网站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并根据复试通知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我办不再寄发纸质版的复试通知。
    二、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21日前与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复试期间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同等学力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
     (4)本网站2010年11月29日公告的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应届生在复试时还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往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类型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不予复试。
     (5)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四、关于复试工作
    我校硕士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在120%-150%之间,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201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笔试科目)、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三部分内容。考生可在复试阶段向复试考核人员提交任何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奖励、参加的科研活动等。复试不及格或不参加复试者均不予录取。
    五、关于调剂工作
    1.我校将于3月底在本网站陆续公布各学院有关学科专业的生源余缺信息,请考生密切留意并自行向相关学院申请。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报考外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同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对“985”工程和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我校不接受报考外校的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调剂手续如下:
    考生在本网站提交调剂信息—>学院审核通过—>学校审核通过—>考生打印复试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通过的考生与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上达成“待录取”状态,调剂手续完成。除非考生不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旦和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达成“待录取”状态,不得反悔。
    3.本校调剂到外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将于4月中下旬根据考生和接收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达成的“待录取”状态邮寄考生初试试卷,考生无需提交调剂接收函等材料催寄初试试卷,请考生注意保管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用户名和密码,勿轻易让他人登录该网完成调剂手续。否则,造成初试试卷无法寄到调剂接收单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取复试费
    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80元,由各学院收取,并向考生出具收费收据。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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