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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疑第十六条第一点第二小

本站小编 华南理工大学/2022-11-05

提问问题: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疑问

学院: 法学院

提问人: 13***67

时间: 2020-04-28 14:34

提问内容: 第十六条第一点第二小点提到“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我是金融本科毕业,就业两年,现在想选择民商法学继续深造,但是以上的条例写着,是否意味着非法学本科毕业生不能报读?

回复内容: 考生你好,请联系020-39380902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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