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为了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强化对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尊重教授治学,尊重导师选择,充分发挥学术分委员会选拔人才的作用,我校出台了《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 “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试行办法》的通知》,决定在2018年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 “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试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8年 “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
各二级招生单位2018年博士招生总计划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申请—审核”制招生计划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内统筹安排。
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时间
请考生于2017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按要求送(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1月24日-30日(具体安排请留意网站公告)。
三、“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范围
“申请—审核”制仅在全日制专业实施,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行“申请—审核”制博士选拔方式。
实行“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单位有:
附件(点击下载):《华南师范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招生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