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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 /2014-05-1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需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5.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可适当放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7.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8.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9.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和学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

四、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最终录取类别一致,因此造成不能录取的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1.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采用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形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在被录取前须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中,我校录取的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两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专项计划简章及招生目录人数将在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主页)。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其中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文件和相关规定为准。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5000元,按学制收费。

我校奖助学金方案正在修订中,最新消息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主页。

六、报考手续

1.网上报名:我校博士生招生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招生目录及院系通讯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定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报考前,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各专业硕博连读招生的情况,2014年将招收本校三年级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生占用招生专业目录所列计划,具体情况将在硕博连读工作完成后公布,请考生报考时注意或咨询相关学院。

 

报名时间:2013112620131218

报名网址: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doctor/index.jsp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招办网页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2.缴费

报名费16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请考生于20131223到我校研招办现场交纳,可由他人代缴报名费,缴费时须提供报名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3.提交材料(分两个阶段提交)

请严格按照下列序号顺序将报考材料装订,建议使用透明拉杆夹装订,详情查看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装订样式》。

第一阶段:考生须在20131223将①-⑤项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考材料、报名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或现场缴费当天现场提交。无法按时提交下述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不发放准考证。

①报考登记表;

②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后必须打印报考信息表才算网上报名成功,且必须在网报结束前打印,逾期无法打印报考信息表)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且必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现役军人须提交政治部意见。

第二阶段:复试时自带下述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以及参加复试。无法按时提交下述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得录取。

⑥政治审查表;

⑦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般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从档案里复印的,请管理部门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⑧两份以上本学科正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以及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所报考的导师除外;

⑨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两课教师计划、辅导员计划)、专业学位(教育博士,领域代码045171045173)博士生的报名材料按照相关简章要求提交。(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将在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公布在我校研招办主页)

凡达不到上述①、②、③、④、⑤项手续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另请务必不要将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提交。

七、报考资格审查

1.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报名、不交报名费、不将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验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才可下载准考证。材料审查不通过结果会公布在我校研招办网页,请留意查看。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生请在20142288:0020143712:00期间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我办不再另外邮寄。

九、考试

1.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二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考试时间:201438(周六)上午下午、9日(周日)上午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笔试,三小时,时间:201439(周日)下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复试

待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方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时需验证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

复试时间和地点:由专业指导组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三小时。

 十、录取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后,结合考生的推荐材料、复试成绩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一、其它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

本校硕博连读生必须按本简章第六点要求履行报考手续,否则无法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项计划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报考手续与本简章一致,具体内容见相关简章。

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14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博士生招生不占用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选择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报考导师请参考《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建议报考前先征求拟报考导师的意见。

我校博士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出售。

所有考试科目必须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我们不组织招生专业目录以外任何科目的考试。

""表示该专业是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表示该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该专业是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

""具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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