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需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5.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可适当放宽;
6.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7.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8.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9.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
四、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2013年我校进行博士生招生类别分为:奖助类、非奖助类、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生。
奖助类即非定向博士生。报考并拟录取为奖助类的博士生,要求拟录取后须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奖助类博士生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全额减免学费,并在3年学习期间内享受助学金。
非奖助类即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报考并拟录取为非奖助类(委托培养)的博士生,拟录取后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报考并拟录取为非奖助类(自筹经费)的博士生,拟录取后须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非奖助类博士生每年须按时缴纳委培费(学费),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万元,三年共计7.5万元,不享受助学金。
国家专项计划(两课教师计划、辅导员计划)博士生按教育部政策录取为定向类别,不收取学费,不享受助学金。具体内容见相关简章。
专业学位(教育博士,领域代码045171、045173)博士生按委托培养录取,学费按四年收取,共计8万元,不享受助学金。具体内容见相关简章。
五、报考手续
1.网上报名:我校博士生招生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1日至2012年12月23日;
②报名网址: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doctor/index.jsp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招办网页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2.缴费
①报名费16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②请考生于2012年12月26日到我校研招办现场交纳,可由他人代缴报名费,缴费时须提供报名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3.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12年12月26日(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考材料、报名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前将下列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请严格按照下列序号顺序将报考材料装订,建议使用透明拉杆夹装订,详情查看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装订样式》。
①报考登记表;
②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后必须打印报考信息表才算网上报名成功,且必须在网报结束前打印,逾期无法打印报考信息表)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且必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
⑤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摘要原件,一般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从档案里复印的,请管理部门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⑥两份以上本学科正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以及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所报考的导师除外;
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⑧政治审查表;
⑨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情况;
⑩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提交①、②、③、⑥、⑦、⑧、⑨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现役军人需提交单位政治部意见。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两课教师计划、辅导员计划)、专业学位(教育博士,领域代码045171、045173)博士生的报名材料按照相关简章要求提交。
凡达不到上述①、②、④、⑥项手续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另请务必不要将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提交。
六、报考资格审查
1.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报名、不交报名费、不将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验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才可下载准考证。材料审查不通过结果会公布在我校研招办网页,请留意查看。
七、准考证打印
准考生请在2013年3月1日8:00—2013年3月8日12:00期间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我办不再另外邮寄。
八、考试
1.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二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考试时间:2013年3月9日(周六)上午下午、10日(周日)上午。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详见准考证)。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笔试,三小时,时间:2012年3月10日(周日)下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复试
待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方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时需验证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
复试时间和地点:由专业指导组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三小时。
九、录取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后,结合考生的推荐材料、复试成绩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其它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
2013年招收本校三年级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生占用招生专业目录所列计划,具体情况将在硕博连读工作完成后公布,请考生报考时注意。
本校硕博连读生必须按本简章第五点要求履行报考手续,否则无法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项计划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报考手续与本简章一致,具体内容见相关简章。
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博士生招生不占用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选择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报考导师请参考《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建议报考前先征求拟报考导师的意见。
我校博士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出售。
所有考试科目必须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我们不组织招生专业目录以外任何科目的考试。
"★"表示该专业是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表示该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该专业是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
"※"具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301室
邮政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31
咨询热线:(020) 85213863,传真:85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