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大始建于1933 年,是广东省属高校中第一所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当代著名教育
建国以来,华南师大的建设发展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早在 20 世纪 60 年代,董必武、陶铸同志曾来校视察。进入 21 世纪,江泽民、温家宝、李长春、张德江等领导同志亦先后来学校视察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于2004 年出席澳门回归五周年庆典期间,曾对我校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华南师范大学是咱们国内数家名牌师范大学之一。 ”
华南师大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南海 3 个校区,占地面积共 3031 多 亩, 校舍面积共 120多万平方米,其中多功能信息化图书馆 3 座,总建筑面积达 8.8 万平方米 ,藏书 280 多万册。学校共有 24 个学院和 1 个学系, 61 个本科专业。有 8个博士后流动站, 4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广东省重点学科, 6 个国家 “ 211 工程 ”重点学科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个省重点实验室,4 个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广东省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5 个 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还拥有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教育部体育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华南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中心、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多媒体教学软件制作与培训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 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
华南师大教师队伍结构良好、水平较高,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现有教职工2700多人,其中教授 300 多人,副教授 400 多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700 多人。在教师队伍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 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3 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3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和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共 14 人。此外,还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
华南师大充分发挥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教师教育的特色优势,积极广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目前已与美、英、法、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 20 多个国家的 50 余所大学建立了密切的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关系。特别是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协作,利用自身优势促进港澳地区教师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
华南师大是国务院首批具硕士授予权的单位,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5个博士一级学科,54 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15个硕士一级学科,12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体育硕士 3 个专业学位授权专业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已形成多层次、理论型和实践型并重的初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格局。现招生范围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现有研究生7000多人。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含国家计划生(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托代培生及自筹经费生。
我们热忱欢迎您报考华南师范大学。
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方予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和学校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类可适当放宽。
4、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指专科学历和成人高校本科应届生、本科结业生。其中只具备专科学历人员报考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并要提交五门以上拟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成绩和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方可报考,其他类型可直接报考。
5、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以上报考人员一律要参加全国统一进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教育部制订的初试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需加考两门大学本科课程。
我校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另外,欢迎已获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我校,经我校复试审核后,免试录取攻读硕士学位。
报考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由于美术学06-14方向为现场创作,报考我校美术学06-14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考点,到我校现场照相。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各专业相关要求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报考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均需与我校以及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共同遵守的协议书。
3、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经常上我办网站浏览信息。
"★"表示该专业是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表示该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该专业是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
华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57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8521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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