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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Ed.D.)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5-04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专业

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汉语国际教育及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相关文件,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新增招收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045174)。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2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2.5年)。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具体实施方式以培养方案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2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5. 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招生类别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博士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单位、被录取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标准:学制4年,20000/.学年。

2. 奖助学金:按华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七、报考办法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9:00至2019年5月9日22:00。

报名网址:http://yzsys.scnu.edu.cn

请在报名系统内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

①本科、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②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③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点击下载)

④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⑤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2.网报信息初审

网络报名提交后3天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报信息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打印《报考登记表》并加盖基层单位和人事部门意见。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

3. 寄(送)报名材料

考生在复试阶段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4.报名费

①报名考试费:120元。

②缴费时间:2019年5月10日9:00至2019年5月13日22:00。

③缴费网址:http://pay.scnu.edu.cn/pay.html

5.报考资格审核

只有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同时在规定时间缴纳了博士考试费的考生,才可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不予准考。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生请在2019年5月16日9:00至2019年5月19日9:00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外邮寄。

九、考试与评价

1.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专业指导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

初试科目为3门:外国语(1001英语,不含听力)和2门业务课(2108教育基本理论和3244汉语国际教育)。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

3.复试

(1)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如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名单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十、录取

按照教育部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综合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术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

考生考试中如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同时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它

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19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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