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如下,请上线考生按时按要求参加复试:
I. 复试分数线
英语55分、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三科总成绩205分以上
II.复试名单
本专业拟招收1人,按照1:2比例进行复试。
姓名 |
准考证号 |
彭帆 |
105744110000319 |
韩百敬 |
105744110000315 |
III. 复试流程
1. 体检:
1) 时间:5月5日-16日期间(周末除外)
2) 地点:石牌校区校医院
3) 要求:
门诊体检费80元/人,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考生体检后将由校医院开具研招办盖章的回执,由考生返回至学院作为体检凭证,无回执者视为未体检。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2. 报到:
1) 时间:5月13日下午2:40
2) 地点:石牌校区文科楼706
3) 提交材料清单(点击链接下载表格):
① 政治审查表;
②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般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从档案里复印的,请管理部门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③ 两份以上本学科正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以及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所报考的导师除外;
④ 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3. 复试:
1) 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20分)、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考查(8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科研成果评分
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科研成果评分表》,根据考生提供的代表作进行评分(参加复试的时候由考生将代表作直接提交给复试小组),满分100分。
4. 综合成绩评定
初试和复试均合格后,考生才可进入综合成绩评定阶段,综合成绩计算采用下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成果评分×20%
5. 拟录取
1) 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能具备录取资格,以下几种情况一律不予录取:
② 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名单须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