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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 /2013-10-15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招收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订本复试工作细则。

一 、组织领导及监督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

二、复试基本要求

报考音乐学、音乐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的考生,按照1:1.5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公平、公正地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和校研招办网站公示。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 报到时间:4月12日早7:3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音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16室;

2. 专业理论与技能的考试时间:4月12日上午9:00 12:30;

下午:1:00—3:00地点:音乐学院(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3. 面试时间:4月12日下午3:30 地点:音乐学院(具体教

室另行通知)。

四、体检

时间为:4月7日、8日、1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4:00,4月10日上午8:00—4: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要求考生体检时需携带填写好的贴有本人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表格在华师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体检费45元,自行到校医院体检。本校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五、录取

1.进入复试的考生,经复试其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方可录取。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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