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招收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订本复试工作细则。
一 、组织领导及监督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
二、复试基本要求
报考音乐学、音乐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的考生,按照1:1.5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公平、公正地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和校研招办网站公示。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 报到时间:4月12日早7:3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音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16室;
2. 专业理论与技能的考试时间:4月12日上午9:00 –12:30;
下午:1:00—3:00地点:音乐学院(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3. 面试时间:4月12日下午3:30 地点:音乐学院(具体教
室另行通知)。
四、体检
时间为:4月7日、8日、1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4:00,4月10日上午8:00—4: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要求考生体检时需携带填写好的贴有本人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表格在华师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体检费45元,自行到校医院体检。本校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五、录取
1.进入复试的考生,经复试其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方可录取。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