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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华南师范大学 /2012-12-15

 

一、复试时间、地点
2012年4月5日20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
二、复试资格要求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按照1:1.2—1:1.8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需严格按照所在单位的复试方案,公平公正地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三、复试内容
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资格审查和缴费
1.资格审查
由院系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需审查的原件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
(3) 准考证
(4)复试通知
(5)政审表(由考生从研招办网页下载,复试前交由原学习工作单位盖章)
(6)大学历年成绩表
(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往届生)
(8)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攻读硕士学位证明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应届本科毕业生:(1)(2)(6)的复印件和(5)的原件;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1)(2)(6)的复印件和(5)(7)的原件;
无论是应届还是往届生,若考生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则必须提交(8)的原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国防生)复试时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学院同意后报研招办审批。此两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申请,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4月9日前与院系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研招办审核。
3.每位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由学院收取,并向财务处领取收据开具给考生。
(二)英语笔试(90分钟,100分)
英语笔试90分钟,满分1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考生需进行二外的考核。
(三)专业笔试(2小时,100分)
按照2012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其笔试部分可改为实践(实验)能力和操作技能考核,如现场演示、操作、上机实践、创作等,具体办法由各专业自定。调剂生中初试科目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者,可根据专业指导组要求另选考与初试科目不同的复试科目。
(四)面试(不少于20分钟/每生,100分)
1.外语面试(20分)
包括口语、听力等方面的考核。
2.专业素质考核(4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
3.综合素质考核(40分)
重点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诚信记录、社会实践经历和科研创新成果。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格检查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有以下时间段可供各院系考生选择,4月9日上午的8:00-11:00,12日和19日全天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考生体检时需携带填写好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和体检费45元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六)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包括专科毕业两年、成人高校应届本科)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院系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MBAMPA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将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五、其他
我校2012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举报电话:020-85213863
举报邮箱:yjshc2@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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