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中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是历史最悠久的院系之一。华南师大外文学院有着优秀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学术氛围,我院热烈欢迎全国各地的同学前来攻读硕士学位。2013年我院接收以下专业的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是“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平均绩点在2.8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研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本人自述;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申请翻译硕士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供辅修英语专业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⑤申请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以及申请英语笔译专业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交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⑥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2.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装订后(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或送至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706,电话:020-85210896,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复试
①我院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将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院进行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11日),复试名单将于9月29日在外文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②复试总分100分,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口试;
③考生需凭我校体检表,于10月10日上午8:00-11:30到石牌校医院体检,体检费每人45元直接交校医院。复试及体检合格者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四、录取
1、我院10月12日向拟录取的申请人发放接收函。申请人须凭本科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不得选“全国统考”。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2、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生的广东高校生源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外省高校生源可按本省省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3、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10月份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电话:020-85213863。
附:外文学院研工办电话:020-85210896
相关表格请点击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
外文学院研工办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