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卓红,女,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个人简介:
兼任全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理事;全国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会理事;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兼职教授;广东省社科联合会委员;广东省哲学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马克思主义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社会主义辩证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现在主要研究方向:
研究领域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其中研究专长为唯物史观与社会发展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研究成果包括: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编或参编6部著作,主编高校《哲学原理》教材。先后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国外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当代社会主义问题》、《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研究》、《现代哲学》等国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
研究成果:
一、专著:
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编或参编6部著作,主编《哲学原理》教科书。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国外社会科学》、《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国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专著《现代化建设主体——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地位研究》。二、论文:
《对马克思晚年俄国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研究的再认识》分别获得广东省第一届、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得奖(2005)、二等奖(2007)。课题项目:
“九五”以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项,1996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地位研究》,2000年主持国家社科项目《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研究》。2007年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和谐理性与马克思主义发展哲学的新话语》。
入选“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作为主要成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的研究;还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还承担省部级、教育部重大基地等社科项目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