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10年全国统考硕士招生说明
一、 招生指标
总招生指标
|
公费 60
|
自费
|
类专业
|
|
100
|
推免公费
|
统考公费
|
10
|
30
|
37
|
23
|
备注: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2010年公费分为A等、B等奖学金,自费为C等奖学金。详情查看2010招生简章。
二、录取程序
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本次复试共录取63名统考考生,对考生初试、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名后,依序录取为A等奖学金考生、B等奖学金考生、C等奖学金考生、类专业考生。
三、类专业考生录取说明
1、若有考生放弃读类专业方向,在类专业方向指标未招满的情况下,我院将在首批复试结束后的一周之内举行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复试对象:达国家线但未达我院复试资格线的考生(以届时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的第二批复试名单为准)。
2、经首批复试,拟攻读类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完成以下(1)—(3)全部程序,方能录取为类专业方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类专业录取资格。
(1) 初试、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名在63名之内,且于现场报到时在类专业意向审核表中签署“同意攻读类专业”的考生;
(2) 下载附件中1—2表格,拟攻读类专业意向变更者增加填写附件3中表格,亲笔签名后,于2010年4月2日上午9:00前传真至020-85222189,注明“苏柯老师收”;
(3)将人民币3000元整保证金汇入暨南大学指定帐户,于2010年4月2日上午9:00前汇到。
备注:
a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新闻与传播学院2010类专业考生××保证金”,便于我校及时核对查账,标注不清者,后果自负;
b 将钱汇入账户后,请将银行回执单写上自己的姓名、移动电话,并将回执单复印件于2010年4月2日上午9:00前传真至020-85222189,注明“苏柯老师收”;
c 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办理所有手续者,均视为自动放弃类专业录取资格;
d 待录取结果公布后,凡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其预先交纳的保证金将及时全部退还给考生;凡被拟录取的考生,将按照其签订的诚信承诺书执行,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入学报到注册后全部退还给考生。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列附件电子版在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在我院2010招生公共邮箱下载)
1、诚信承诺书(所有拟攻读类专业者填写)
2、类专业自筹协议书(拟脱产攻读类专业硕士者填写)
类专业委培合同(拟在职攻读类专业硕士者填写)
3、类专业意向审核表(拟攻读类专业意向变更者填写)
提示:各位考生,为保证信息发布及时,以防学院网站发生故障时影响考生获取信息,开启上述163公共邮箱,有关招生最新重要通知同时在学院网站及上述公共邮箱发布,请及时查收。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