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工作部署,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审定,现将我校2021级博士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5月19日—6月1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具真实姓名向学校反映,欢迎大家监督。
1.各学院受理电话与信箱详见各专业复试方案。
2.学校受理电话与信箱。
(1)研招办 85228526;
(2)信访办 85220015;
(3)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最后须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检录审批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
三、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或补录情况,将另文公示。
四、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表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须于6月1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 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2. 博士生入学考生报名信息简表。
3. 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4. 政审表。
附件:
2.体检表.doc
3.政审表.doc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