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2020年我校招收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暨南大学2020年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复试组织管理
各招生单位(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统筹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集体审核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关于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三、关于复试时间安排与程序
各学院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2020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申请审核复试套表》,制定本单位复试方案,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务必于6月3日17点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同时纸质版报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试方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要严格按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四、复试时间
1.复试时间:2020年6月10日-14日。
2.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17点前将拟录取名单纸质版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luesky_0001@163.com。
五、考生资格审核与材料初审
(一)核验考生护照或身份证及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件、汉语水平证明、英语水平证明、《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二)核验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贴近照,本人签名确认);毕业大学学业成绩单一份;统一格式的推荐书2份;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一寸彩照2张。
(三)往届考生需核查考生的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及英文翻译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四)应届毕业生需核查学生证原件或在学证明原件,及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五)其它证明考生优秀的证书或材料,仅供参考。
(六)材料初审成绩总分300分,包括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部分,各100分。单项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复试。
(七)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需妥善保管将以上1-5项所列材料。
(八)因疫情原因无法邮寄报考材料的考生可将报考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学院指定邮箱,入学复查时再核对收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考生复试流程:打印《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在暨南大学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总分300分,包括外语、综合素质、研究潜力三部分,各10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80分,单项成绩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各学院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复试,若专业内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科目,可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同一学科(专业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五)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通过导师决定制优中选优,增加外招生优质生源数量,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例如面试时间、提问态度、政治立场、防疫工作等。
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执行者,直接决定选拔效果。各学院要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要制订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的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教育,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2.要明确复试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与复试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
3.各学院及复试导师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复试作为近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人才选拔过程中的资源投入和精力投入。
(六)科学设计复试内容。针对新的复试形式设计新的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不同学院、不同学科要结合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做出更加科学的考核标准,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七)各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充分发挥并规范全体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避免走过场。博士生复试小组由不少于7位研究生导师和1名工作秘书组成;硕士生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研究生导师和1名工作秘书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须交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八)各学院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复试,若专业内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科目,可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同一学科(专业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九)各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10年,以备查阅。
(十)申请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情况汇报;申请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复试过程,并给出评语和分数。
(十一)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监办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十二)复试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个考生,方式有效且能保存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
(十三)科学布置复试现场,严肃规范复试流程。复试过程中,导师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十四)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查,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七、成绩使用与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和材料初审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简称总成绩)。总成绩=材料初审成绩×材料初审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材料初审权重和复试权重各占50%。
(三)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商请录取工作
相关学院收到商请材料后,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者,由学院组织复试,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拟录取结果,如若不录取,须提交书面说明。
九、监督与申诉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申诉、投诉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申诉及受理程序:1. 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2. 考生提出书面申诉→信访办受理→研招办→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信访办→书面回复考生。
申诉联系方式:1、研招办85223932;2、信访办85220015。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十、复试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资料等)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妥存,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项检查。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