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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暨南大学 /2011-11-20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及复试资格线已公布,即将开始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学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先到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2011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细则》及2011年复试套表。
二、请各学院于4月2日下午16:00前向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按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复试方案标准格式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经研招办审核后,在研招网统一公布。
三、各学院除负责通过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外,还要通过电话、E-MIAL等形式,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考生来校复试。
四、审核与收取考生材料:
1、核查往届考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复印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2、核查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及政审表,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3、核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ET四级考试成绩单、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收费每位考生复试费100元(由各学院自行到财务处领取收据)。学院收齐后,上交财务处。
5、收回考生已走完流程并盖章完毕的复试通知书。
五、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后须通知考生填写委托培养
合同书。
六、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原始材料(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收取的考生个人资料)交学院研管办或教科办妥存,以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录检时抽查。
七、各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脱产攻读的考生(包括推免生),发放《调档函》、《政审表》和信封。《调档函》、《政审表》由考生自行装入信封,带回档案所在单位,并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寄回。(本校应届生不需要领取调档函,由学院统一领取《政审表》)。
八、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4月9─4月13日;
2、体检时间: 4月10日—4月13日(周一至周四)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校医室;
3、心理测试时间: 4月9日--4月12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20:30;4月13日上午8:30—11:30。测试地点:南海楼6层计算系608、610、611机房。各专业的心理测试时间由学校心理中心统一安排,并在研招网主页公布。
九、各专业复试结束后两天内,以学院为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研招办:
     1、《暨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简况表》;
2、《暨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3、统计本学院复试教师组成的信息内容,包括参加复试的教授、副教授与讲师人数及其他人员人数(重复参加的按1人计算);
4、考生的复试通知书。
十、各学院负责寄送录取通知书。复试时,倡导考生以特快专递收取录取通知书,并让考生填写EMS单交邮费(省外23元、省内21元、市内15元)。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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