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招生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2009年教育部给我校增加22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现将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请各招生单位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学校统一安排做好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严格执行同一复试分数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要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标准,不得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另行制定标准。
三、严格执行调剂政策和程序,充分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所需生源。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调剂。各招生单位要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合理组织生源,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会计硕士等)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调剂;法律硕士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030180除外)考生中调剂。
四、突出专业学位选拔特点,做好复试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各招生单位在考生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后,要分别确定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五、收费标准。对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9000元 / 生 / 年。
六、学习年限。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2年。
七、毕业后通过答辩,可获硕士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
八、其它具体复试细则请参照《2009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请有关招生单位统筹协调好两类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程序与标准,确保两类研究生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