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通论》实习教学大纲
一、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目的:在理论和课堂学习的基础上,通过考察(1)考古发掘工地来认识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的要义;(2)古遗址的地理环境来认识古聚落古文化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3)博物馆和考古所的文物来认识“古物”与“古史”的联系性。通过以上三个环节的考察、思考,从而理解古迹古物对恢复历史和传统文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要求:实习前要认真阅读相关文献和著作,尽量了解相关理论、方法和知识;实习时认真考察并倾听指导老师和讲解员的解说,做到记录、实物资料、相关知识的融会贯通;实习完后在讨论的基础上认真完成所布置的实习报告。
二、实习安排
内容:考察发掘工地、著名遗址、主要博物馆和考古所。
形式:统一考察。
时间:整个实习约二天。视考古发掘工地的便利情况,可先行进行考察;一般情况安排在教学日程的第十一或十二周;也可与《中国古代史》实习同时穿插进行。
三.实习报告的撰写
实习后,要求撰写实习报告。由指导老师结合参观内容和教学主题拟定一些具体题目,由学生撰写。要求具备说明资料来源、分析资料、提出问题,并在一定方法和理论的指导下阐述自己的结论。
四、考核方式
由指导老师结合学生实习时的表现,批阅实习报告,给出综合评分并计入课程期末总分,比重约占10~20%。
五、实习参考书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编:《考古工作手册》,文物出版社,1982年。
2、张光直:《考古专题六讲》,文物出版社,1986年。
3、《中华文明史》编纂工作委员会:《中华文明史.中华文明的文化地理环境》,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
4、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商务印书馆(香港),1997年。
5、方志钦等主编:《广东通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6、李权时主编:《岭南文化》,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
7、实习前视考察地点指定的相关背景资料。
六、实习的组织管理
实习由任课教师具体指导实施,包括制定每次实习的主题、重点,参观路线,经费计划,车辆安排等。
七、实习纪律
1、实习乃教学内容的组成部分,一般不得缺席;
2、按计划安排统—行动;
3、遵纪守法,不损害大学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