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毕业于湖南文理学院;2000年、2005年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5年师从吴汉东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所撰博士论文《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被评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届民商法专业优秀博士论文。工作经历:
先后在贵州大学、暨南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研究方向:
知识产权法
主要著作:
《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主要论文:
《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制度框架》(《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民族问题研究》2006年第6期)、
《民族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计:评价与反思》(《民族研究》2010年第3期)、
《论商标法的创新与传统名号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承担课题: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子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子课题各一项,主持厅级项目3项。社会职务: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知识产权专家组成员。荣誉与奖励:
2006年1月,所撰《论瑶族药浴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文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研报告暨优秀软课题研究成果优秀奖。
简介:
《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专著2部,论文40多篇。主持教育部重点项目子课题、省厅级项目等多项。
严永和同志近年来主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6年12月,应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邀,参加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与“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保护”立法研讨会;2006年10月、2007年10月两次应国务院法制办之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送审稿)》出具书面意见;2008年1月、2008年6月两次应国务院法制办之邀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论证会,并作专题发言,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作出了自己的贡献。<?XML:NAMESPACE PREFIX = 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