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考生必须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且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报考条件(详见报考须知,考生在报考之前须获得所在单位(军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介绍信,我院将在复试时审核同意报考证明或介绍信和学历证书,同意报考证明或介绍信开具时间必须在2012年10月10日前,不符合规定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网上报名开通期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31日每天9:00-22:00,10月31日后,网上报名系统不再接受报名。
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须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如有特殊原因无身份证者可向我单位咨询其他办理方法。
(二)军队院校内训应届本科毕业学员“报考类别”栏选择非定向;军队在职干部考生此栏选择定向,不得选择非定向。
(三)考生户口所在地省市为所在单位驻地的省市。
(四)报名时,填写考生单位只能使用部队代号,不能填写所在部队番号;对涉密的学术成果等信息一律不得填写;个人和单位通信地址只能填写代号、邮编和联系电话;军队院校考生可使用院校名称。
(五)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必须是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