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要求
1、领导小组: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综合考核小组:学院结合实际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专业成立包括博士指导教师在内的五人或七人的综合考核小组,要求成员须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监察小组:学院成立三人以上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诉电话,由监察小组和院务监督委员会受理考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有关申诉。
二、复试方式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学院可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线上或线下),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式方式,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网络远程线上复试平台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学院只能选择同一个平台,优先选择具有自动录音和视频功能的平台。应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求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水平。各学院领导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复试工作,统筹本单位教学资源力量,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各项师资、技术准备工作,并将要求提前告知考生,以便复试考生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安排时间提前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及演练。
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的学院,须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细则,提前向保卫处报备复试考生信息,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复试地点确保座位充足、空间宽裕、通风良好。复试前按防控要求做好复试地点及其周边区域的消杀,并配备消毒用品。参加复试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健康报告、现场引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按《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复试指南(考生版)》(见附件二),引导复试考生做好疫情防控。
三、复试时间:
学院目前正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为更好地做好博士招生工作,经研究,博士复试时间延长到5月上旬,具体考核时间及安排由招生学院提前在本院网页公布。
四、招生考核形式及内容
招生考核分为初选和复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初选
由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三个部分评分,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30分、40分、30分,初选总分为100分。每位专家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该部分的最终成绩,三部分成绩之和为考生初选成绩。
初选考核结束后,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按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拟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初选结果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2、复选
复选包含专业测试和学术报告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百分制,可采用笔试或面试的形式进行,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博士招生规则时列出相应专业测试形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如采用笔试的形式,则笔试由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专业自行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
如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由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专业自行组织。专业面试主要侧重于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科研能力的掌握情况,由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由面试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2)学术报告
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学术报告的考核中应该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尤其包括考核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由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学术报告成绩。
五、录取规则和要求
专业测试和学术报告两部分成绩,按各50%进行折算后相加,得出的最终成绩为复选成绩。
按照考生初选成绩占30%,复选成绩占70%合计,得出考生总成绩,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考生复选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复试名单及复试细则等相关通知请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报考学院联系方式祥见附件一)
2、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附件一:报考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复试指南(考生版)
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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