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7〕2号)及最新的相关教育部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核程序及录取规则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要求
1、领导小组:3月份已成立广州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综合考核小组:学院结合实际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专业成立包括博士指导教师在内的五人或七人的综合考核小组,要求成员须为正高职称。
3、监察小组:学院成立三人以上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诉电话,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疑问和申诉。
二、招生考核形式及内容
招生考核分为初选和复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初选
由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三个部分评分,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30分、40分、30分,初选总分为100分。每位专家单独评分,各部分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该部分的最终成绩,三部分成绩之和为考生初选成绩。
初选考核结束后,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按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拟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初选结果于复选开始前一周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2、复选
复选包含专业测试和学术报告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百分制,可采用笔试或者面试的形式进行,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博士招生规则时列出相应专业测试的形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若采取笔试的形式,则笔试由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专业自行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
若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由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专业自行组织。专业面试主要侧重于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科研能力的掌握情况,由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由面试专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2)学术报告
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由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学术报告的考核中应该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尤其包括考核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由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学术报告成绩。
三、录取规则和要求
专业测试和学术报告两部分成绩,按各50%进行折算后相加,得出的最终成绩为复选成绩。
按照考生初选成绩占30%,复选成绩占70%合计,得出考生总成绩,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考生复选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说明
1、材料不齐全考生在参加复选时将所缺材料提交学院,不按照要求补提交材料的考生将取消考核资格。
2、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