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领导小组。请各学院成立3人以上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名单请于4月8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附表1-1)。
(二)复试小组。鼓励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拟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以不少于7名(若二级学科的不少于5人)本学科或专业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责任性纪律性强的教师组成(附表1-2)。复试小组应制定复试工作安排表(附表2),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4月8日前报研招办。
(三)复试小组应认真审阅考生的报考资料。认真检查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成绩单),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保留备查。严防冒名顶替者,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具有六级英语合格证书(或六级英语成绩通知单在425分以上)的复试考生须提交复印件(随同拟录取名单(附表7)一同上交研招办),并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六级成绩。
(四)各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对复试后未被录取考生的质疑,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各学院复试工作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除汉语国际教育执行“英语政治48分、专业课80分、总分330分”的分数线外,其他专业均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分数线考生,由学院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先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然后再确定校外调剂生。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为差额。一般差额比例一般为1:1.2 -- 1:1.5 。部分专业可根据本专业上线考生和招生人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差额比例。
(四)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校内或校外调剂生源,但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同时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符合《广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的要求。各学院确定调剂考生后,须填写《广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附表6),按时报研招办。以便我校与考生第一志愿学校办理调剂手续。
(五)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工作(见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附表3)。
三、 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一)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自行发送复试通知给考生(在学院网页发布具体复试通知并电话直接通知到考生本人),并向考生公布具体复试办法和相关内容。
(二)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即专业课笔试(含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学术型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分布如下:
1、专业课笔试 (权重45%)
专业课笔试分两部分:专业课程的笔试权重占40%;专业外语的笔试权重占5%。
(1)专业课笔试(权重40%)的考试科目应与我校印发的《广州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复试科目一致。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长一般为2小时,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卷面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专业课笔试不足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英语教育研究方向,复试考生在笔试时还须进行所选考语种的听力测试,听力得分计入专业课成绩,具体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应与我校印发的《广州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考试科目一致,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三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录取资料,须报研招办存留并报省招办审查。
(2)专业外语笔试(权重5%)
专业外语笔试可由翻译、写作两部分组成。具体测试内容、测试时间,由学院自定。专业外语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长一般为1小时,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卷面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专业外语笔试不足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上述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制、监考和评卷工作。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做到规范、公平、公正。
2.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55%)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业务能力考核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5%。
(1)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由各复试小组自行确定。
外语口试、听力测试按照《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外语口试、听力测试实施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方式:
① 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每道试题的阅读量不宜过大。
②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单独地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③ 面试时,考生从预先准备好的多个试题中随机抽取(已经抽取过的试题不可重复使用),由面试教师根据所抽取的试题提问,考生当场回答。考生同时也必须认真回答面试教师的其他提问。面试情况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表采用附表四的样式。
(三)复试小组在复试时,应认真填写《广州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复试登记表》(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发),面试记录表(附表4-1、4-2),表中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在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按《广州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附表3)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广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附表7,报考教育硕士的肇庆和广州生源的中小学教师,请在拟录取名单相应栏目分别注明“肇庆”或“广州”)和研究生处统一印制的《复试记录表》《复试登记表》。复试登记表中的编码由13位数字组成,依次为年度(四位数)、专业(六位数)、顺序号(三位数),如“2013010101001”。
(四)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教学厅[2010]2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制定体检标准并向考生公布。复试考生由各学院组织在广东省中医院进行体检(地址:大学城南二路广东省中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39318603)。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体检结果进行审查,并确定体检是否合格。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分两部分进行: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考核。考生须填写《广州大学2013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附表5),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后,各学院收齐审查后,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查存档。
2.复试时,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录取办法
(一)专业课笔试、专业外语笔试以及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总分除以5],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形成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外校调剂考生。
(三)招生指标的分配与调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调剂生源
外校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按教育部规定,未能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3年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不得转寄到其他招生单位。
(五)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本学院参加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并填报《广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见附表7样式,须在研究生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领导审核盖章)。学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全校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审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
五、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执行,由学校向各学院下达具体的招生人数。自费生、委培生应与学校签订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协议(具体联系研招办)。
学校分配给各硕士点的招生指标,必须在4月19日前使用。4月19日前未使用的招生指标必须交回学校。各硕士点不得擅自挪用,以便招生指标在校内各硕士点间调剂使用。
六、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在复试前7天通知考生。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组名单不得提前向考生公布,参加复试教师的名单等属于秘密级,复试前要对考生保密。
(三)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统一格式表格另发,由研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记录不得更改,应按时交研招办存档。
(五)确定上线生、复试生名单、复试通知、复试安排、拟录取工作都将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调剂工作(包括校外调剂、校内院际间调剂、院内专业间调剂等所有涉及专业调剂录取的情况)都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完成,具体的调剂细则等注意事项、系统使用说明等另行发布。
七、录取原则和纪律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情况的原则。
(二)研究生的录取工作事关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公开复试工作办法和程序,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办事,坚决抵御不正之风干扰,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侵扰,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老师都需签订《广州大学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责任书》(附件2)。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
二0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