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办法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执行。
一、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请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 3 人以上组成。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各研究方向,分别由各研究方向所在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请于 4 月 7 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名单请按附表一格式填写)。
(二)请各学院组织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以硕士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名本专业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办事公道的教师。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各研究方向,分别由各研究方向所在的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应制定复试工作安排表(参考样式见附表二),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 4 月 7 日前报研招办。
(三)复试小组应认真审阅考生的报考资料。认真检查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成绩单),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保留备查。严防冒名顶替者,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各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对复试后未被录取考生的质疑,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各学院复试工作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科研网下载)。
(二)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考生,由学院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先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然后再确定校外调剂生。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为差额。差额比例一般为1 .2 : 1 。部分专业可根据本专业上线考生和招生人数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差额比例。
(四)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外校调剂生源,但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符合《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的要求。各学院确定调剂考生后,须填写《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附表六),按时报研招办。以便我校与考生第一志愿学校办理调剂手续。
(五)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工作(见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附表三)。
三、 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一)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自行发送复试通知给考生。并向考生公布复试办法、复试规则。
(二)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即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1 、专业课笔试
①专业课笔试的考试科目应与我校印发的《广州大学 2009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复试科目一致 .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 2 - 3 小时,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满分为 40 分。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英语教育研究方向,复试考生在笔试时还须进行所选考语种的听力测试,听力得分计入专业课成绩,具体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应与我校印发的《广州大学 2009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考试科目一致,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三小时,各科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录取资料,须报研招办存留并报省招办审查。破格录取考生学历复印件须报研招办存留并上报省招办审查。
②专业外语测试
专业外语测试可分为翻译、写作两部分进行,测试内容,测试时间,由学院自定。专业外语测试满分为5分。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上述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制、监考和评卷工作。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考试工作做到规范、公平、公正。
2.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 1 )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1.业务能力考核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为 55 分,其中业务能力考核满分为 40 分,外语听力、口试满分为 15 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由各复试小组自行确定。
外语听力、口试测试按照《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听力、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 见附件 (一) ] 的有关规定执行。
( 2 )面试方式
① 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每道试题的阅读量不宜过大。
②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单独地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③ 面试时,考生从预先准备好的多个试题中随机抽取(已经抽取过的试题不可重复使用),由面试教师根据所抽取的试题提问,考生当场回答。考生同时也必须认真回答面试教师的其他提问。面试情况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表采用附表四的样式。
④ 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各位面试教师分别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三)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时,应认真填写《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复试登记表》(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面试记录表 [ 附表四 ( 1 )、( 2 ) ] ,表中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在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按《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见附表三)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附表六)和研究生处统一印制的《复试录取表》《复试记录表》等相关考生资料。复试记录表中的编码由 13 位数字组成,依次为年度(四位数)、专业(六位数)、流水号(三位数)。
(四)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 ( 可在教育部网站 www.moe.edu.cn 查询 ) 制定体检标准并向考生公布。复试考生由各学院组织在广东省中医院进行体检(地址:大学城南二路广东省中医院 电话: 39318101 联系人:黄小姐) . 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体检结果进行审查,并确定体检是否合格。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分两部分进行: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考核。考生须填写《广州大学 2009 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附表五),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后,各学院审查收齐后,交研招办存档。
2.复试时,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 100 分折算,权重为 0.5 )和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权重为 0.5 )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外校调剂考生。
(三)招生指标的调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调剂生源
外校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按教育部规定,未能达到教育部公布的 2009 年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不得转寄到其他招生单位。
(五)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本学院参加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并填报《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见附表七样式,电子版同时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学校 2009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全校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审查通过的复试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
五、 招生计划
我校 2009 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510 人(含全日制推免生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推免生)。今年招生计划的制定遵循支持优势学科保护基础学科的原则。招生计划的执行,由学校向各学院所属专业下达具体的招生人数。自费生、委培生应与学校签订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协议。
学校分配给各硕士点的招生指标,必须在 4 月 24 日前使用。 4 月 24 日前未使用的招生指标必须交回学校。各硕士点、研究方向不得擅自挪用,以便招生指标在校内各硕士点间调剂使用。追加招生指标的专业,需提交书面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在复试前 10 天通知考生。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组名单不得提前向考生公布,参加复试教师的名单复试前要对考生保密。
(三)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不得更改,应按时交研招办存档。
七、录取原则和纪律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情况的原则。
(二)研究生的录取工作事关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公开复试工作办法和程序,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办事,坚决抵御不正之风干扰,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侵扰,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八、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请按附表三规定执行 。
附件一: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听力、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附表一: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表二: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表
附表三: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
附表四: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首页
附表五:广州大学 2009 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附表六: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附表七: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审批名单
说明: 此通知全文及附件、附表请在研究生处主页查阅、下载 ( http://vhost.gzhu.edu.cn/yjs/test )。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 教育 学校 硕士生△ 复试△ 录取△ 办法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 2009 年 3 月 20 日印发
附件一 :
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
听力、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增加外语(非外语专业)听说能力测试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外语听力测试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测试目的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它从听音、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
二、 组织工作
测试的组织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应按专业成立由 2 - 3 名教师组成的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具体负责对本专业考生的测试工作。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成员一般由复试小组成员兼任,复试小组成员不能兼任的,可聘请本单位外语听说能力较好的教师或外语学院的教师担任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工作。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对本专业参加复试考生逐一进行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与专业课复试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具体做法由各学院依实际情况来确定。
三、测试时间
每位考生测试约 15 分钟,主考教师根据考生的临场表现,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测试时间。
四、测试形式与内容
(一) 日常会话( 3 分钟)
主考教师就日常生活问题用外语与考生交流,话题可涉及考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家庭、个人兴趣爱好、个人经历、未来学习计划以及天气、文化、家乡习俗等。
(二) 听短文、朗读短文并回答问题( 7 分钟)
考生听完一段外语短文后,由主考教师就短文内容提出问题,考生回答。主考教师提供若干篇难度、长短适中的外语短文,由考生随机抽取一篇,即席朗读。主考教师针对短文内容用外语向考生提问,考生用外语及时回答。
(三) 专业知识问答( 5 分钟)
主考教师就本专业的一般性问题或热点问题向考生提问,要求考生较准确、较流畅地用外语陈述自己的观点。
五、评分标准
主考教师综合上述三项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A 、能听懂主考教师的提问或一段外语听力资料,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
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 85 — 100 分)
B 、能听懂教师的提问或一段外语听力资料,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
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75 – 85 分 )
C 、基本能听懂教师的提问,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
流。 ( 60-75 分)
D 、听不懂教师的提问,不具有口头表达能力。 ( 60 分以下)
测试要有记录和评语,测试结束后,测试小组当场给出成绩,并作记录于《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注:口语、听力测试纪录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附表一:
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学院名称(盖章): 2009 年 月 日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备注 |
组长: | |||||
副组长: | |||||
成员: | |||||
注:请各学院在 4 月 7 日前,将此表交研究生处招生办。
附表二 ( 参考样式 ) :
_ ______________ 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表
时 间 (请注明年、月、日、上午、下午、几点几分至几点几分) | 内 容 | 地 点 (请注明校区、教学楼名称、课室编号等) | 复试小组人员工作情况记录 | ||
姓名 | 职称 | 在复试工作中任职(主考、副主考、面试教师、记录员、监考、评卷、命题、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管理人员等) | |||
2009.4. | 1. 报到、验证: 检查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体检表。 2. 讲解复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 ||||
2009.4 | 体 检 |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大学城南二路) | |||
2009.4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满分 15 分) | ||||
2009.4 | 面试(满分 40 分) | ||||
2009.4 | 专业课笔试(满分 40 分) | ||||
2009.4 | 专业外语(满分 5 分) | ||||
2009.4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注: 1. 请各学院在 4 月 7 日前,将此表交研招办。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专业课笔试合计满分为 100 分。
3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体检联系电话 39318101 ,联系人:黄小姐
附表三:
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
完成日期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4 月 3 日 | 研究生处 | 下发复试录取办法及有关附件、表格(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
4 月 7 日 | 各招生学院 | 1. 成立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 制定复试工作时间表 ( 参考样式见附表二 ), 经领导小组批准,报研究生处; 3. 各学院进行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专业课的命题工作,做好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
4 月 10 日 | 各招生学院 | 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 |
4 月 11 日 -4 月 24 日 | 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日期由各学院在 4 月 11-24 日内确定,复试时间一般安排一天) | 组织考生复试 1. 学院对参加复试考生查验: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军官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大专生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交研究生处)。 2. 组织复试考生参加复试专业课的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3. 将考生复试结果填写在《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4. 请拟录取的考生填写回邮信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 |
4 月 27 日 | 各招生学院 | 确定拟录取名单 1.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理本单位拟录取考生名单(校际调剂考生报考档案未收到者,不得录取); 2. 报送拟录取考生的《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复试记录表及专业课笔试试卷、答卷等存留学院备查) 3 、另外还要报送同等学力考生,破格生,抽查考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复试记录表及专业课笔试答卷、加试答卷等。 |
5 月 9 日 | 研究生处 | 组织召开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我校 2009 年拟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名单 |
5 月 11 日 | 研究生处 | 1. 上报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材料及录取数据库报省招办; 2. 录取考生的《广州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归入报考档案中。 |
6 月 20 日 | 研究生处 | 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通知 |
附表四( 1 ):
广 州 大 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纪录首页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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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面试教师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四 (2) :
广 州 大 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纪录首页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参加面试教师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五:
广州大学 2009 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目 | |||
出生年月 | 报考专业 |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 | ||||
政治态度、工作学习态度、思想表现: | |||||
历史上有无问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 |||||
直属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问题: | |||||
所在单位政审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招生单位政审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 、此表由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2 、由考生来校复试时携带,交学院复试小组审查后,学院统一交研招办。
附表六:
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学院名称:
硕士点名称 | 研究方向 | ||||||||
复试考生初试成绩 | |||||||||
序号 | 调剂考生姓名及第一志愿报考学校 | 考生编号 | 总分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附表七:
广州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学院名称: 招生人数: 人 其中公费生 人 自费生 人 推免生 人
专业名称 | 方向名称 | 考生姓名 | 性别 | 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大学 |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学校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 /5 ) *0.5+ 复试成绩 *0.5] | 录取意见 | 教育部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政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学院 | 研究生处 | 学校 | |||||||||
填报人: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