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执行。
一、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请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各研究方向,分别由各研究方向所在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请于3月30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名单请按附表一格式填写)。
(二)请各学院组织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以硕士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办事公道
的教师。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各研究方向,分别由各研究方向所在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应制定复试工作安排表(参考样式见附表二),并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3月30日前报研究生处。
(三)复试小组应认真审阅考生的报考资料。认真检查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成绩单),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保留备查。严防冒名顶替者,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各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对复试未被录取考生的质疑,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各学院复试工作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
(二)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学院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先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然后再考虑校外调剂生。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为差额。差额比例一般为1.2 : 1 。部分专业可根据本专业上线考生和招生人数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差额比例。
(四)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外校调剂生源,但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符合《广州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的要求。
(五)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见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附表四)内将本单位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批。
三、 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一)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自行发送复试通知给考生。并向考生公布复试办法、复试规则。
(二)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即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课笔试
①
专业课笔试的考试科目应与我校印发的《广州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复试科目一致.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
2-3小时,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满分为40分。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
本要求。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英语(Q吧)教育研究方向,复试考生在笔试时还须进行所选考语种的听力测试,听力得分计入专业课成绩,具体评分标准和所占的比例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应与我校印发的《广州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考试科目一致,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三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外语测试
专业外语测试可分为翻译、写作两部分进行,测试内容,测试时间,由学院自定。专业外语测试满分为5分。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上述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制、监考和评卷工作。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考试工作做到规范、公平、公正。
2.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1)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1.业务能力考核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为55分,其中业务能力考核满分为40分,外语听力、口试满分为15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由各复试小组自行确定。
外语听力、口试测试按照《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听力、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见附件(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方式
① 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每道试题的阅读量不宜过大。
②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单独地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③ 面试时,考生从预先准备好的多个试题中随机抽取(已经抽取过的试题不可重复使用),由面试教师根据所抽取的试题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此外考生也必须认真回答面试教师的其他提问。面试情况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表采用附表四的样式。
④ 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各位面试教师分别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三)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时,应认真填写《广州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复试登记表》(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面试记录
表(附表三(1)、(2)),表中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在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按《广州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
(见附表四)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广州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附表七)和研究生处统一印制的《复试录取表》《复试记录表》等相关考生
资料。复试记录表中的编码由13位数字组成,依次为年度(四位数)、专业(六位数)、流水号(三位数)。
(四)各学院参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自行
制定并向考生公布。复试考生由各学院组织在广东省中医院进行体检(地址:大学城南二路广东省中医院 电话:39318202 联系人:孙小姐).校医院对
复试考生体检结果进行审查,并确定体检是否合格。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分两部分进行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考核。
2.复试时,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外校调剂考生。
(三)招生指标的调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调剂生源
外校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按教育部规定,未能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不得转寄到其他招生单位。
(五)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本学院参加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并填报《广州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见附表八样式,电
子版同时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学校200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全校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审查通过的复试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批
准。
五、 招生计划
我校200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445人(含全日制推免生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推免生)。今年招生计划的制定遵循支持优势学科保护基础学科的原则。招生计划的执行,由学校向各学院所属专业
下达具体的招生人数。自费生、委培生应与学校签订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协议。
学校分配给各硕士点的招生指标,必须在4月20
日前使用。4月20日前未使用的招生指标必须交回学校。各硕士点、研究方向不得擅自挪用,以便招生指标在校内各硕士点间调剂使用。公费指标、破格生指标的
使用必须遵守《公费指标使用原则》、《破格参加复试考生的选择原则》(附件二)。需追加招生指标的专业,需提交书面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在复试前10天通知考生。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组名单不得提前向考生公布,参加复试教师的名单复试前要对考生保密。
(三)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不得更改,应按时交研招办存档。
七、录取原则和纪律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情况的原则。
(二)研究生的录取工作事关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
领导,公开复试工作办法和程序,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办事,坚决抵御不正之风干扰,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侵扰,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
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八、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请按附表四规定执行。
附件一: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听力、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附表一:广州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表三:广州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首页
附表四:广州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