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全面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优化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立足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坚持科学选拔,突出重点、兼顾面上,以利于优秀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成立学校和院所(指学院、研究所、中心、附属医院,简称院所)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院所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原则上由院所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小组成员包括分管纪检监察、科研、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
(三)各院所成立由本单位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做好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督查工作。
(四)院所应对参加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确保录取程序的正常运行和标准统一,提高录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录取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对结果提出的质疑。
(六)院所要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
三、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且成绩符合学校划定基本分数线要求(含单科分、总分及复试分,附件1),即外语成绩不低于学校线,初试业务课成绩、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视为成绩合格,方准予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初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二)录取程序
1. 划定基本分数线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规定的2019年全国医学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分数基本要求,结合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上线录取比为120%左右拟定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待录取考生基本分数线(附件1)。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规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复试合格分数线(附件1)。
2. 确定招生名额
(1)遵照我校《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对外发布的各招生院所、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名额,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一名博士生。属“四重”(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点科研项目)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带头人、“千百十”国家级培养对象、****、****、岐黄学者、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引进人才等,可填写《申请增加指标补录取博士生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招生院所审批。院所根据申请导师承担科研任务、博士培养质量,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并将安排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以达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即有合格证编号)及复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招生名额,为保证培养质量,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不超过三位同等学力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在合格考生、推荐导师和接收导师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同等学力博士合格生源超过三人的导师,可将报考本人超额的一志愿合格考生推荐给学校公布《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同专业相近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接收录取,并由推荐导师与接收导师配合完成拟录取操作。
(2)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均列入本年度全校统招博士生招生计划,并占用导师招生计划。
(3)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向“四重”人员和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平台适当倾斜。博士生招生导师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千百十”国家级培养对象、****、****、岐黄学者、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引进人才等,若上线生源充足者,则优先保证其招生录取名额;若上线生源不足者,则优先保证其调剂录取名额。
3. 计算统考生综合成绩
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总成绩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等三门初试科目的成绩之和,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亦即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综合成绩为统考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各招生院所工作秘书、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
4. 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一志愿录取:①已安排年度统招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如报考本人的上线生源充足,则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次序从上线生源中对照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录取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拟录取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3,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上述名单中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同一志愿导师专业的排名先后次序进行递补录取。②导师名下有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分数线(即有合格证编号)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复试考核通过,即可按程序进行初录取。
(2)增量补录取:属“四重”人员、学科引进人才等,如获得增量计划,在完成一志愿录取工作后,如报考本人的上线生源充足,则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从一志愿上线生源中顺次补录取考生。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同一志愿导师专业的排名先后,重新进行顺次补录取。
(3)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各科成绩符合待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的上线考生,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具有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资格。导师如报考本人的上线生源不足,可从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其他导师的富余上线生源中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可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的专业信息(包含调剂志愿填报起止时间、调剂导师面试时间安排等)由各招生院所整理确认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并由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剂操作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里操作完成。本着“考生自愿选择,导师择优录取”原则,调剂录取将按照以下两个程序环节进行“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①考生申请调剂环节:具有调剂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博士生网报系统”自主选择调剂导师并填报志愿(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一个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导师),经调出院所、调入院所和研招办审核后,调剂志愿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②导师择优录取环节:调剂考生根据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与所选择的导师进行调剂面试,导师为每位参加调剂面试的考生填写《调剂导师择优录取意见表》(附件4),面试结束报所在招生院所审批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确认表》(附件5),经调剂导师签字同意接收,报学校批准后,方予初录取,同时调剂导师须在招生系统里完成调剂初录取操作。
对个别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在全校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院所和专业,学校保留视各专业录取结果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我校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调剂考生。
5.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5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 体检
体检由学校卫防科(医务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
7.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8. 调取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工作要求
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不断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博士生招生工作良好声誉,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1)我校有关博士招生录取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439。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研招办负责通知各招生院所。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待录取基本分数线
2.广州中医药大学导师申请增加指标补录取博士生申请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一志愿全日制博士生初录取名单
4.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择优录取意见表
5.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确认表
6.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初录取工作时间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年4月28日
- 附件【附件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一志愿全日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pdf】已下载2320次
- 附件【附件4: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择优录取意见表.doc】已下载732次
- 附件【附件5: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录取确认表(考生填写,导师签字).doc】已下载453次
- 附件【附件1、6:2019年博士研究生待录取基本分数线分数线和初录取工作时间表.pdf】已下载1699次
- 附件【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导师申请增加指标补录取博士生申请表(导师填写,院所审核).doc】已下载58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