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是国内最早于1956年创办的4所中医药高校之一,也是首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拥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以及中药学三个一级学科项下的所有二级学科;学校还有中医药高校唯一的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点;拥有一支学术造诣高、技术力量强、年龄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179名、硕士生导师751名。1998年成为全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02年获国家首批开展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试点工作;2003年成为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单位。学校2002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结果优秀;2003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广东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九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整体验收,同年启动广州大学城新校区建设;2004年通过广东省“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成为广东省“211工程”建设高校;2004年在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中医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全国排名第一,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排名第三,中药学一级学科排名第六。2005年邓铁涛教授被科技部聘为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我校作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单位,实现了承担高层次重大科研项目的历史性突破。在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中,我校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全国唯一一个中医学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6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同时,成为广东省唯一一所新增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院校,2008年我校为广东省首批中药学研究生创新基地。
学校下设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中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国际学院、体育健康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学院,及脾胃研究所、临床药理研究所、热带医学研究所等。开设本科专业16个,横跨医、工、管、理、经、文、教7个学科门类。在校生20000多人,其中研究生2660人,留学生及港澳台生近1000人。学校正向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模式转变。
现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个,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1个,部局级重点学科7个,2007年中医学被认定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总数在全国地方中医药院校和广东省属高校中均居首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5个,国家中医药行业重点实验室(中心)11个,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科研成果显著,“十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级项目177项,其中“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11项(含中医药重大研究计划2项)。承担国家级项目数居中医药院校前列;获资助纵向科研经费近3亿元,其中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2769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2662万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各类科学技术奖励79项,其中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3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8项。
学校设施齐全,占地1367亩(含三元里校区、大学城校区),仪器设备总值3亿多元,已建成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和实验动物中心,图书馆藏书130万册;有综合教学实验室5个、临床教学综合实验室1个,临床教学综合实验室功能处于国内医药院校领先水平;附属医院19所(直属4所、非直属医院14所,合作医院1所),病床总数达到7000多张,直属附院拥有全国专科医疗中心6个、省级专科专病医疗中心8个、部局级专科专病研究实验室3个。有教学医院、实习医院、药学实习基地98个,为研究生的教学、科研、临床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我校85%以上的科研课题都有研究生的参与,在校研究生已经成为学校科研、教学、临床的生力军。奖助学金方面,学校继设立:广东省南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邓铁涛奖学金、邓铁涛非医攻博专项研究生奖学金、一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靳瑞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奖学金后,新设立100万元的“荔博园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困金”、50万元的“仲景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50万台币的“台湾校友研究生奖学金”,2008年新设“台湾校友研究生助困金”、“同心奖学金”,“50万元的周岱翰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奖”等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激励创新创造了优越条件,为优秀贫困自筹研究生解决了后顾之忧。中药学创新基地培养的研究生还将获得科研与生活补助,学校还设立了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岗位和建立了助学贷款制度,为贫困学生解决后顾之忧;毕业研究生质量较高,社会评价较好,截止2008年7月,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均保持95%以上。
热忱欢迎报考我校研究生!
单位代码:10572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2号(三元里校区) 邮政编码:510405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6585497 传真:020-36585498
网址:www.gzhtcm.edu.cn/研究生院/招生信息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医学科学和临床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类别
学制三年,脱产博士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必须工作2年以上,且需报名时提交获得硕士学位后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的学科范围一致或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均为第一作者);
3、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位与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明“同等学力不能报考”、“无工作经历应届生不能报考”的部分导师、专业,请考生按备注要求选择报考。
四、报 名
报名日期:定于2008年12月1日至25日。
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在我校校园网上下载申请表格,网址:http://www.gzhtcm.edu.cn/研究生院,或者http://www.gzhtcm.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考生下载表格后,应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务必按要求送交以下材料:
1、报考博士生申请表(含个人信息表、专家推荐意见、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等)、准考证(请贴上照片);
2、在职人员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凡本校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不必提供评议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必须在录取前(7月5日)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3、以同等学力获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交发表论文2篇的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临床型的考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5、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在职攻读博士生),现役军人报考,均由单位出示同意报考证明;
6、考生还须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含近三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计划书》报名时暂不交,留待面试时交导师组,由导师组作出评定,评定结果计入面试成绩;
7、填写博士报名数据库(具体格式要求见网上要求)。
以上材料1-5项内容应在2008年12月25日前(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送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广州市机场路12号三元里校区),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逾期不办理,提交材料或填写不全责任由考生自负,凡送我校的材料概不退回。
第7项内容,按数据库格式要求填写后,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费用:报名费200元(含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费),通过邮寄报考的考生加收函报费20元。
五、考试
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或日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外语考试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面试。初试采用笔试,面试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并根据不同专业和培养类型进行实验技能和临床技能的考核。
考试时间:2009年3月7日至9日。
考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课室楼(广州大学城校区)。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即3月6日持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到我校研究生院报到。(报到详细情况请参阅届时随准考证一同发放的《入学考试报到须知》)
六、体格检查
考生必须在考试后由我校保健科体检,体检要求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及执行细则》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根据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初试、面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二)根据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本校在
职人员攻读学位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其缴纳费用以广东省财政厅批文为准。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待遇
考生报考所需一切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录取后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毕业生就业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
主择业;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均回原单位工作。
十、招生人数
本校2009年计划招收博士生135名,其中包括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广东、湖北、海南、广西等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按照“就近就学”原则,在通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共同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学位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继承人的指导老师由我校聘请为博士生导师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我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其招生指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列。具体要求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