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研究生家庭困难,激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保证完成学业,在社会各界、校友的支持下,我校特设立广州中医药大学“台湾校友励志研究生奖学金”,“香港校友励志奖学金”“美丽华优秀学生励志助学金”“仲景研究生助学金”三项奖助学金,以资助2012级新入学的优秀贫困研究生,脱颖而出,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其评奖办法规定如下:
一、 奖项内容
(一)广州中医药大学“台湾校友励志研究生奖学金”,该项助学金是由台湾校友黄正昌博士倡议、并由我校毕业的台湾校友捐资在我校设立。
(二) 广州中医药大学“香港校友励志奖学金”,该项奖学金是由香港校友曾志贤在我校设立的。
(三)广州中医药大学“美丽华优秀学生励志助学金”,该项奖学金是由深圳市美丽华油墨涂料有限公司胡萍董事长在我校设立的。
(四)广州中医药大学“仲景研究生助学金”,该项奖学金是由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
二、 奖励范围与评奖条件
(一)奖励范围:
2012级全日制计划外研究生;特大意外、自然灾害研究生;自愿担任研究生处助理工作的研究生。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公益活动,无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中医药事业,学习态度端正,品学兼优、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班干部优先。
3.研究生中的特困生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00元,当地出具困难证明;来自边远贫困山区,或父母双方下岗,本人受疾病或自然灾害侵袭,并立志于“受惠社会,回报社会”。
三、申报办法
(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2012级助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于5月15日之前与自筹协议书一同寄回学校。
(二)自愿申请研究生处助理研究生,本人申请,研究生处面试合格者,签署协议,按研究生处勤工助学协议每周两个工作日。
(三)经同学、导师评议、院所负责人同意,确定学习勤奋、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优秀研究生。报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四、评审办法
(一)成立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奖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审,并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获奖人员。
(二)如有必要,专家委员会可组织答辩。
(三)本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
五、资助名额与奖金
“台湾校友励志研究生奖学金”,20名,每人奖金2000元。
“香港校友励志奖学金”, 10名,每人奖金2000元。
“美丽华优秀学生励志助学金”,30名,每人奖金2000元。
“仲景研究生助学金”,10名,每人奖金2000元。
六、资助办法
凡获得2012年研究生新生助困奖学金的研究生,应积极主动申请在业余时间参与研究生处助管工作,研究生处以助管工作登记记录为发放助困金凭据,无参加助管工作记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助困金申请。
获奖研究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助管的时间与内容,并于新生开学申请时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并交表格到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获奖研究生的奖助困金应首先用于支付本人的学费与住宿费,诚信缴费,感恩社会。
七、本条例解释权属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与设奖单位。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510006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0-39358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