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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广州美术学院 /2013-10-11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生入学复试工作,确保选拔录取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广东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暂行办法》,制定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1、成立由学校书记、校长任组长,所有学校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纪委办、研究生处领导及各培养部门一把手(或研究生导师组长)为组员的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统筹管理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下设由纪委书记、主管副校长任主任,纪委办、研究生处领导任副主任,研究生处及纪委办工作人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落实我校复试录取工作。
2、各培养部门成立本部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报研究生处备案。该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本部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根据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及已对外公布的《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按照各培养部门计划总数与复试人数1:1.2“差额复试”的方式确定我校复试名单,并将复试名单在网上公布,接受监督。
四、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广东省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我校于4月14日~4月17日安排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复试。具体时间见下表: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4月14日(星期日)
下午3:00—4:30
考生报到
研究生处
4月15日(星期一)
上午8:30—11:30
专业理论考试
(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研究生处
各培养部门
4月15日(星期一)
下午2:30—5:30
专业面试
各培养部门
4月16日(星期二)
上午8:00—12:00
外语面试
外语教研室
4月16日(星期二)
下午2:00—4:00
体检
医务所
4月17日全天(星期三)
同等学力加试
各培养部门
四、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及分值如下:
1、专业理论(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50分;
2、专业面试: 40分;
3、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面试):10分;
六、复试程序及要求。
1、在复试前对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导师及工作人员都必须签订《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责任协议书》。
2、严格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研究生处将对复试者进行核查、政审。审查内容包括:
①大学历年成绩表
②政审表(可从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③准考证
④身份证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⑤非应届考生需要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
应届考生提交②原件以及①④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非应届考生需要提交②⑤原件及①④复印件。
若考生报考为定向或委托培养,复试时还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证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复试时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所在培养部门及学校同意后报省研招办审批。
3、同等学力考生,需按规定加试(笔试)两门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复试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质和专业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尤其是要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潜质的考察。
5、各培养部门要认真做好复试记录,评分应实事求是、确保公正。凡属考生亲属者,复试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6、复试后,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并视具体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六、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3、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原则上将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7:3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5×30%,根据培养部门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根据教育部的政策,报考学术型考生(MA)在学术型招生计划已满,全日制专业学位(MFA)仍有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培养单位领导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完善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的巡查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规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咨询电话:(020)84019197
监察处信访电话:(020)39362018
15989015913

信访电子信箱: jwbgs@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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