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95人,其中学术型120人,专业学位75人。
二、复试条件
(一)凡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下表条件的,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表1:2014年广州体育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类别、专业 |
总 分 |
政 治、外语 |
专业基础综合 |
|
学术型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276 |
36 |
181 |
运动人体科学 |
286 |
36 |
187 |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270 |
34 |
167 |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270 |
34 |
179 |
|
运动医学 |
285 |
38 |
114 |
|
休闲体育学 |
290 |
35 |
174 |
|
体育新闻传播学 |
299 |
34 |
208 |
|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
体育教学 |
265 |
34 |
102 |
运动训练 |
265 |
34 |
102 |
|
社会体育指导 |
265 |
34 |
102 |
(二)符合国家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志愿并经我院同意接受复试的调剂考生(调剂办法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复试原则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专项技术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学院将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四、复试时间
2014年4月18日—21日
五、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小组。
1、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2、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专业复试小组在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综合能力等考核。负责制订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应做到要求、办法和结果三公开。
六、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全日制学术型
1、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医学、休闲体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专业复试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②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面试150分,综合素质面试50分),专业知识面试是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面试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每人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③外语笔试: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力、语法、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
2、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复试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专业笔试:笔试科目参照《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②专业技术、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技术测试100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和体能训练方向计分方式同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不进行术科加试)。专业技术测试重点考核考生专项运动技术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外语笔试: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力、语法、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
(二)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按照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目标的要求,拟将该类别与学术型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一般理论与方法,体能训练方向除外)考生一同进行面试,即复试的面试内容与学术型中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相同,专业技术测试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笔试内容维持不变。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且达到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到研究生部网站主页“下载文件”下载填写“1.3.6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参加学术型面试专业(方向)登记表”,考生亲笔签名后于4月7日前传真或邮寄到我院研究生部。
(三)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初试、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400分)=专业笔试成绩(100分)+专业面试成绩(200分)+外语笔试成绩(10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复试成绩(400分)×5/4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比例为5:5)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医学、休闲体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专业考生分别按该专业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按照各研究方向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分领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则以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或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国际或国内体育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对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照顾。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体检或思想道德品质等不符合录取要求,一律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八、调剂
今年我院学术型各专业方向间原则上不允许调剂,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达到复试基本要求者不足招生计划数,故接受报考本单位学术型考生和报考外单位考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考生拟调剂到专业学位者请到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文件”中下载“1.3.1《考生诚信承诺书、学术型调入专业学位申请表》”,考生亲笔签名后于4月6日前传真或邮寄到研究生部;报考外单位考生申请调入我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请于4月7日—16日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并到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文件”下载填写“1.3.7《调剂申请表》”,亲笔签名后务必于4月16日前邮寄到研究生部。
今年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健美操、网球、体育舞蹈、乒乓球、排球等方向、体育新闻传播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等达到复试基本要求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较大,建议这些专业方向考生考虑调剂到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报考外单位调入我院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试卷等材料必须于2014年4月25日前寄交到我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九、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是4月30日前,投诉、申诉电话:(020)87553731、38024322、38026838(联系人:沈彩群)。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学费与奖助办法
我院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13〕219号、220号文件有关精神,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十一、邮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广州体育学院行政综合楼716室,联系人:李天豫,电话:020-38024322,020-87553731(传真)。为确保邮寄速度,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十二、本办法未详尽之处,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