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个别招生类别和领域除外),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1、海洋地质;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3、人文地理学;4、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5、地球化学;6、构造地质学;7、第四纪地质学;8、环境科学;9、环境工程。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1、环境工程;2、地质工程。
三、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两种类别报考条件相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报考);④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是指: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②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同等学历考生初试合格,复试时须加考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1、2013年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报考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的省市“广东”,然后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80165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院系所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3、报考考生本着“方便原则”,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名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日期为准。初试时间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国考试时间一致。
4、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的复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说明
1、考生在规定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六、复试和录取
1、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进行,复试形式、时间、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内容:(1)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3)体检。同等学历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进行就业派遣。考生来源为非应届生的,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七、学制、招生名额和学费
1、学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年,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学制5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2、招生名额: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79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预计招收14名)。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指标和报考本所的考生生源质量进行适当增减。预计接收推免生25名左右。
3、学费:2013年度研究生招生为国家计划内公费,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和委托培养者除外)。
八、网报后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在各省(区)、市报名点报名、照相确认后,请务必将下列材料准备齐全邮寄到我所研究生部,材料用于考生审核资格:
1、确认并签名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1份(网报确认后自行打印);
2、《成绩单》1份(应届生需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的成绩单需交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复印件1份;
4、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九、其他
1、考生在进行网报时,请认真阅读我所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必须详细、真实、有效,凡是由考生失误造成不能按时接到准考证、成绩单和复试通知书等情况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5290221;传真:020-85290073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马跃良 E-mail:zhaoban@gig.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