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硕士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二、复试管理机构
复试工作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研究生部组织落实,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招生计划
普通招生计划60人(学术型25人,专业学位35人)。已招收推荐免试生6人(学术学位4人,专业学位2人)。
四、复试基本要求
按照2021年中国科技大学硕士招生复试分数线制定能源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五、复试要求及程序
1.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并将相应电子材料发至研究生部邮箱,通过查验进行复试资格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材料有:
1) 准考证、身份证。
2) 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3)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提供复印件。
4) 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5) 其他能够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材料,例如获奖证书、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等。
6)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要求手工填写,内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签名。(附件1)
7) 《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附件2)
8) 考生分别手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仅限应届生)、毕业证书原件(仅限往届生)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限往届生)所拍摄的照片。
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要求落款手工填写,字迹工整。(附件3)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均为PDF格式,每个文件名称以文件内容为标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压缩后发至邮箱yzb@ms.giec.ac.cn,邮件主题为:2021-姓名-报考专业-复试确认。因疫情原因,导致部分材料按时无法提交,应在邮件中说明原因。
2. 复试的内容
我所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实行远程网络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复试形式,主要环节包括专业复试和英语复试。
1) 专业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述的逻辑性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以及相关的实验、计算机操作等动手能力。面试内容包括原笔试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问答。按百分制打分,占复试成绩的80%,在面试中约占15分钟。
3) 英语复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面试内容含考生自我介绍(口述,不超过1分钟)、文献翻译和口语问答(4分钟左右)。按百分制打分,占复试成绩的20%。
远程网络复试统一采用小鱼易连软件,具体操作说明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s://yz.ustc.edu.cn/list_5.htm自行下载及查阅。
3. 纪律要求
在复试全过程中,考生严禁录像录音、严禁将笔试试题及材料、面试问题等发给与本人考试无关的人员;严禁获取影响考试成绩的他人帮助;严禁使用与考试无关的软件。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考试违规处理,且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4. 复试时间
硕士复试分批次进行,具体日程详见《2021年广州能源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第一批)》,其它批次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中考核成绩之和,为百分制。
复试成绩=专业复试×80%+英语复试×20%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 对于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所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所主页研究生教育专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七、体检
1.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八、其他事宜
1. 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络或电话通知。
2. 达到国家分数线而未达到中科大复试线的或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尽早联系调剂单位,我所不负责联系调剂事宜。
九、复试的监督及复议
参加复试考生,对其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投诉或书面申诉。研究生部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下,对投诉或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者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广州能源所监督电话:020-87057626,020-37288824。
附件:1.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2. 《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
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 进入复试学生名单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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