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广州能源研究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001年作为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地型研究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是我国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综合研究与开发的国立研究机构。目前形成了以生物质能、海洋能、太阳能、地热能、固体废弃物能、天然气水合物和节能与环保为重点方向的学科布局,是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和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近年来,广州能源所已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百余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专利优秀奖1项、广东省科学奖一等奖4项等。
为了推进科教融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在中国科教融合培养人才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按照中国科学院的统一部署,自2021年起,广州能源所研究生教育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第一年在中国科大完成主要的课程学习,其余在学期间的日常管理、学习、科研和论文答辩在广州能源所进行,完成学业后,获得中国科大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提示:考生报考我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安徽”,“招生单位”选择“1035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178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广州能源所目前设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点及博士后流动站、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学术型硕士学位点,能源动力、材料与化工和生物与医药专业领域工程硕士、博士学位点。
广州能源所拥有一支高水平、有特色、专业方向齐全的师资队伍,目前拥有研究生导师80余名,其中博士生导师41名,两院院士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国家百千万人计划”3名,广东省特支计划1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2名;获得中科院优秀导师奖4名,朱李月华优秀教师奖5名。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和配套齐全的科研仪器设备;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大学、学术团体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交流关系;具有浓郁的学术氛围和宽松的学术环境,是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科学研究和深造的理想选择。
广州能源所研究生教育坚持“科研与教育并举,出成果与出人才并重”的教育理念,近年来,研究生中有2人获得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4人获得中科院院长特别奖、11人获得院长优秀奖、5人获得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高。
广州能源所为在学研究生建有配套良好的学习、文体设施和学生公寓,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学金,为研究生创造了潜心读书及科研的学术气氛,定期组织各种活动,开展社会实践,培养全面素质。
Ⅱ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初试科目
招生专业涵盖五个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包括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和流体机械及工程三个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应用化学三个专业;地质学一级学科中的地球化学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中的环境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中的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以上九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此外还有三个工程领域: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和生物与医药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专业课考试科目大纲请上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在线http://yz.ustc.edu.cn/查询。
有关招生简章、政策、要求等信息将在广州能源所网站和中国科大网站上公布。
Ⅲ复试办法
(1)复试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2)复试组织
复试工作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研究生部组织落实,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综合能力、英语复试、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等方面的考查。
1、科研综合能力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述的逻辑性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以及相关的试验、计算机操作(针对某些专业)等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情况选考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不得于初试科目相同,时间为2小时,由研究生部组织。专业面试,由导师复试小组组织。
2、英语复试包括英语笔译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体检。主要是了解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进行。
(4)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备复试报到及参加复试各环节时查验;
②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③ 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④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⑤ 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⑥ 考生的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⑦ 考生简历及个人自述表(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以内);
⑧ 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5)复试成绩及最终成绩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英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20%。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Ⅳ录取
1、身体素质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根据我所实际要求。
2、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于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所将依据考生最终成绩,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察以及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批。为保证招生质量,报批人数可小于招生计划。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Ⅴ 调剂
广州能源所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调剂。调剂信息将于复试阶段在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在线网站(http://yz.ustc.edu.cn)发布。
Ⅵ 学费标准
8000元/学年。
Ⅶ 其他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及上级单位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含相关时间节点)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VIII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生物质大楼803室
邮编:51064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0-87057626
传真:020-87057677
E-mail: yzb@ms.gie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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