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入学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初试成绩高于上述标准的博士考生具备参加复试资格(所内定向生须结合导师招生意向)。
二、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学术水平、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考核。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22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已招收直博生1名。
四、复试时间安排
详见《中科院广州能源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公告》。如有需要,可安排多次复试。
五、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博士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研究生部负责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研究室具体实施面试,并根据导师所在实验室对复试考生进行分组。
(二)复试内容和范围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复试、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体检和思想品德的考核等。
1、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听说水平、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科研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情况等。
2、复试主要内容:要求每个考生做一个不超过7分钟的综合报告(PPT),包括个人经历(个人教育和科研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参加科研工作情况、撰写报告和发表文章(专业基础、综合知识、科研能力及成果);今后科研工作的想法(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英语听说能力等。
3、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主要采用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4、体检。主要是了解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进行。
六、调剂
1、调剂仅限于中科院系统内。
2、考生调入和调出由本所研究生部统一负责对外联系。
七、录取原则
1、我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中,考生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复试成绩占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3、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复试中有严重违纪、作假、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由广州能源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十天。
6、录取结果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在6月下旬左右。
八、其他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九、复试监督及复议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究生部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广州能源所投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和电话:020-87057626,020-37029816。
广州能源所监督邮箱:giecjjs@ms.giec.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监督电话:010-8825671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广州能源所803室 研究生部(收);
邮编:510640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