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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能源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广州能源所 /2013-03-21

时间

复试内容

地点

备注

4月1日

上午 8:30—11:30

报到

能源所综合楼二楼研究生部

 

4月1日

下午 2:30—5:00

综合能力测试

能源所新能源大楼907室

统一进行

4月2日

上午 8:30—11:30

体检

能源所区

统一进行

4月2日

下午 2:00—5:00

英语复试

能源所新能源大楼907室

统一进行

4月2日晚

新老生座谈

能源所新能源大楼907室

统一进行

4月3日

上午 8:30—12:00

专业面试

能源所新能源大楼

908室候试

4月3日

下午 2:30—4:30

专业课笔试(2小时)

能源所新能源大楼907室

统一进行

备注:
  1、本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为第一志愿单科50/80,总分310;调剂考生单科55/95,总分330。
  2、参加复试同学请填写好《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和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的政治思想审查表,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或在学学生证和一寸照片一张一同携带来所。
  3、参加复试同学留意所网复试工作办法,在3月21日前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研究生部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
  4、能源所不安排住宿;住宿,饮食,体检费等相关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体检费约120元。我所设有招待所,可自行联系020-87057312。
  5、广州能源研究所具体地址:广州天河区能源路2号(从广州火车站坐257路公交车到天河客运站总站下车,过马路从BP加油站路口进入,步行15分钟即到或从广州火车东站乘41路短线公交车到华工大站下车,再由华工大正门乘坐校内公交车至华工大北门下车后,朝东直走5分钟即到)。
  6、联系电话:020-87057626  张老师  邹老师
  7、请大家到达广州后一定注意安全。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是在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中录取前的复试操作规程,确保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院发招字[2005]30号)文件精神,我所特制定本办法。
 
一、       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条件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符合要求。
2. 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必须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
 
二、       复试的内容
1.      主要考察考生的所学课程的基本概念以及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实验技 能,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同时适当增加在初试中未考且与我所招生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内容。
2.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硕士的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      英语复试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二是考察考生连续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三、       复试的基本形式
1.体检:由研究生主管部门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2. 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情况选考一门专业课,时间为2小时,由所研究生部组织
3. 科研综合能力的面试,由导师复试小组组织,并给出复试评语和分数
4. 综合能力复试包括英语复试和综合素质考察,英语复试主要以对话和考生表述形式及英语翻译为主,给出分数;综合素质考察以综合测试为主。
 
四、       复试工作程序
1.      根据初试成绩和录取标准确定复试名单,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2.      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并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章,确保复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按研究方向组成若干复试导师小组,确定复试日期,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3.      各复试小组准备面试提纲,报所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4.      按规定日期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5.      面试过程要做好记录,每个考生面试完毕,面试小组当场写出评语,给出成绩,由面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6.      所复试领导小组对体检结果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将结果通知到各位考生。
 
五、       录取原则
1.身体素质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根据我所实际要求。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70%+综合能力成绩×1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先后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复试时间:4月1-3日
联系人:张 韵 Tel:020-87057626或yzb@ms.giec.ac.cn
 
 
七、       初试和复试科目

专业及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笔试、闭卷方式)
080701工程热物理
814热工基础
传热学、工程热力学选考一门
080702热能工程
814热工基础
传热学、工程热力学选考一门,
电子控制技术方向考试选择电子线路
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
812流体力学
901理论力学
902 工程流体力学
热工基础考生选择理论力学
机械类考生选择工程流体力学,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083002环境工程
818 化工原理
824生物化学(乙)
825 物理化学(乙)
851微生物学
化工原理、物理化学(乙)、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乙)选考一门,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081701 化学工程
081703 生物化工
081704 应用化学
804半导体物理
818 化工原理
820 有机化学
824 微生物学
825 物理化学(乙)
851 生物化学(乙)
半导体物理、化工原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乙)、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乙)选考一门,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820 有机化学
821分析化学
825 物理化学(乙)
804半导体物理
半导体物理、物理化学(乙)、有机化学、分析化学选考一门,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070704 海洋地质
832普通地质学
829构造地质学
827地球化学
普通地质学,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注:专业课复试不设定参考书目。
八、        录取人数:总招生34人(学术型24人,专业学位10人)。已招收推荐免试生5人(学术型3人,工程硕士2人)。
九、        本工作方案由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组织人教处负责解释。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部
      2013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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