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录取办法,不断提高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复试与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学院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以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人参加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成员组成。各学院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有关教师应予以回避。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均须签订《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责任书》。各学院党组织要安排纪检委员作为复试工作监督员,全程参与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将组织专人随机巡视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督查。
三、调剂政策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调剂;学院已进行二次划线的专业不允许调剂(包括校内跨专业调剂)。从本校其他专业或校外调剂考生(以下简称“调剂生”)参加复试,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本校专业间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院调剂生源质量将作为下一年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3.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4.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7.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申请相互调剂,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9.各学院在联系调剂生时,应向调剂生讲明各录取类别的相关收费标准(见本文,七、录取原则及收费标准)。
四、复试工作
1.各学院应按不低于120%的复试差额比例组织生源,并按复试工作日程表(见附件),负责接待复试考生,开展复试工作。
2.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工作方案,于规定时间前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表》报研招办。其中《复试工作方案》须经研招办审核后于规定时间内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并严格执行。学院在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后,应提前3天将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公布在学院网页,并联系参加复试的考生。
3.各学院在复试前,应要求考生提交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对照复试名单对考生资格(含《政审表》)进行严格审查并签名,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查验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毕业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特别是要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院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4.强化复试考核。各学院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并妥存备查。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应结合本专业特色,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工作,并按复试内容及分数比例进行笔试、口试、面试。
各学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复试方案,对所有复试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含笔试及面试)时须全程录音、录像。
5.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三个部分,满分100分。学院应对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学术学位类: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具体考核内容由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的需要和考生的初试情况决定。考核方式为笔试。
专业学位类: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具体考核内容由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的需要和考生的初试情况决定。
(2)外语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考核方式以口试为主,也可加上笔试的内容。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加强对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以及其他综合素质的考查(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学业知识和一贯表现、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各学院应根据各招生专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学术学位专业复试办法及专业学位专业的复试办法,并分别组织复试。
6.加试内容包括:
(1)第一志愿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各学院对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根据该专业具体情况确定加试科目,并提前通知考生,组织笔试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可以不加试。
(2)报考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的考生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的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由招生学院负责组织,成绩按10%比例折算计入考生复试综合素质部分的考核成绩。
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各复试小组要认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2019年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含:加试科目),并对是否录取给出意见,由组长签名后提交研招办。复试教师应认真负责地严把质量关。对于专业基础薄弱、专业不对口的考生,应态度明确地给予复试成绩(含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也不予录取,并及时告知考生另作安排。
所有复试中的笔试、面试试卷,由学院保存3年,录音录像材料保管1年。学院需安排专人保管,未经同意,不能对外公布。
8.复试结束后,学院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告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后发给复试考生。
9.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各学院要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考生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录取原则及收费标准
1.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院原则上按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50%)和复试成绩(50%)的权重(各学院也可根据本学科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复试前需提前公示),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分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三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按择优录取原则,首先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非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对每位录取的考生要同步确定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及学位类型(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录取为专业学位须确定培育方式(全日制培养或非全日制培养)。
总成绩 =初试成绩×(1-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满分/10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于非全日制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和培养。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政治审查;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复试成绩不合格;
(5)体检不合格。
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研究生学制与培养学费
学生类别 |
录取类别 |
收费标准 |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
非定向 |
学制三年,7000元/年 |
定向 |
学制三年,8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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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
电气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不含定向生) |
学制三年,12000元/年 |
翻译 |
学制三年,15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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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MPAcc) |
学制两年,3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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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
学制三年,2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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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学制两年,2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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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学制两年,非定向12000元/年,定向15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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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专业非定向 |
学制三年,1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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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专业定向 |
学制三年,15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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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 |
工商管理(MBA) |
学制三年,25000元/年 |
会计(MPAcc) |
学制三年,第一、二年30000元/年,第三年 15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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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MEM) |
学制三年,2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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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学制三年,15000元/年 |
最终收费标准以学校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录取原则和复试小组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与学生签订拟录取协议,于规定时间前将《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和《广东工业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研招办审核后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各学院可在复试期间,加强考生与导师的沟通,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并与录取材料一起报送研招办,以便新生入学后及早进入课题研究。
六、新生学业奖学金
对于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学校根据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录取考生的硕士招生考试总成绩,对第一志愿报考学生按照一等奖学金25%,二等奖学金35%,三等奖学金40%的比例进行奖励;对调剂学生按照一等奖学金15%,二等奖学金25%,三等奖学金60%的比例进行奖励。
七、监督检查
为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将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问,须在复试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研招办提出咨询或投诉,研招办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审查决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咨询人或投诉人予以答复。
此文件如有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国家发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