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招生录取过程公平、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公正录取,双向选择,合理分配
二、招生指标
按照科研团队的科研经费(前三年下达经费总额)来确定团队的招生名额,由团队成员协商分配。每位导师的招生上限(含专业型硕士)为:教授4人,副教授3人,最少保证招收1名(其中,每位导师招收学硕不超过2名)。引进人才及院外导师的招生指标见表一。如有需要超限招生的导师,经本人申请和学院批准,超出部分减半计算指导工作量。
经费总额计算办法为:基金项目经费×2+其它经费。
招生名额计算办法为:
(1)每位导师(不含引进人才和院外导师)预先分配1名;
(2)各团队的新增名额=(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导师数-引进人才的招生数-院外导师的招生数)×团队经费/各团队经费的总额;
(3)若某团队的计算数多于导师的限额或计划招生数,则按计划招生数安排;而招生余额再次按步骤(2)重新计算。
表一 引进人才及院外导师的招生指标
职称、专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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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额(含学术型、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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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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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国家****,广东省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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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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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百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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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教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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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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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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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副教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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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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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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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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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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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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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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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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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加我院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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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专业招生
每位导师最多跨1个一学科招生,且跨专业招生数不超过1人。
三、学生复试及分配
第一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上线学生数和学科均衡等因素,确认各学科的复试(含调剂)名单,同时测算出各学科及团队的招生人数,并由每位导师提出招生计划;
第二阶段:按二级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复试(含笔试、面试),同时公布导师的招生指标;
第三阶段:复试后第二天通知学生填报导师志愿,并统计考生的复试成绩。
第四阶段:确定各专业的入围学生名单,并由各学科组组织分配学生,报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审批后公布录取名单。
四、招生纪律
服从学科组的安排,任何人不得违反上述操作流程或在学生面试及录取之前给予任何录取承诺或暗示,否则按违纪处理并通报批评。
信息工程学院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