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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复试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3-10-1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我中心复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法学院2013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对13级研究生复试制定了如下具体方法。
1.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差额复试。
2. 复试包括面试及专业课综合考试(笔试)。共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面试分组进行,主要通过观察考生的口头表达、临场应变、法律应用等综合能力,以考察学生的培养潜质。
(2)专业课综合考试(笔试)的试题范围覆盖刑法和民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思维和书面表达能力。
3. 复试时间:4月7日下午14:30-18:00报到 第八教学楼107室
4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
4月8日下午14:00-18:00面试
4月9日上午8:00-9:30体检(广外校医室)
4. 综合考试及面试考场等具体安排届时通知考生。
5. 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获奖励等辅助材料)
(1)应届考生:身份证、学生证、2013年研究生考试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调剂申请表。
(2)非应届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研究生考试准考证、调剂申请表。
6. 专业课综合考试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7、地点: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八教学楼107室(法援中心办公室)。
8、联系电话 020-36204201
联系人:常老师、叶老师、宁老师
注意事项:
1、由于实行差额复试,我校实行择优录取原则,不保证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能录取
2、请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 )
3、为保证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顺利进行,经复试合格的考生应在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将档案调入我校,我校在收到档案后,再发送正式录取通知书,逾期不调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考生参加复试的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 法硕教育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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