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保证生源质量,规范录取程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关于201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接收推免生应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各学院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学科负责人负责,成立3人以上推免生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详细的推免生工作方案。
2、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复试,研究生处受理推免生审核工作的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各学院必须在此日期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过期不予受理。
3、各学院请于10月18日前将复试小组成员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生审查汇总表》与考生材料一起送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并通知拟录取考生到研究生处领取接收函。
三、实施办法
1、个人申请
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应向本人申请专业所属学院提交申请表(表格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同时还需提交本人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考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供审查。
2、资格审查
各学院按以下条件,初审学生申请资格:
(1) 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思想政治表现好;
(2)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生的前10%;
(3)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4) 通过CET四级考试(非外语类专业);
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应参加复试。各院系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2012年10月9日前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负责通知到考生进行复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收:
(1) 专业课程有过补考或重修记录者;
(2) 因身体缺陷或疾病不能继续学习者;
(3) 受过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
3、复试
(1)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指免去初试,但不免复试,且必须在招收之前进行严格复试。
(2)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避免单纯按课程考试成绩排队。
(3)复试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笔试原则上要求准备正副卷,已备突发问题;口试必须命制多套平行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回答。
(4)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的学生,应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方针,制定相应考核标准进行复试。
4、录取
(1)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签名后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生审查汇总表》和考生材料送研究生处审批。各学科在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时,还必须同时确定其录取类别。
(2)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须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2012年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2年11月10-14日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我校新生入学报到的规定时间内报到。
5、资格复审
对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处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资格复审要求: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所有专业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纪录;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成绩均须在“及格”以上;
(4)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请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